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2020年07月20日19:58:14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湘政发[2007]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统计是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不断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全省统计各项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体系,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总体上反映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完成了各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经常性统计调查任务,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发挥了统计的监测、监督功能,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省统计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信息技术装备水平不高,调查任务与条件的矛盾日益显现,统计法制意识薄弱,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在统计上存在弄虚作假和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现象,统计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提供统计保障。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统计改革和发展
各级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拓展统计服务范围,健全统计调查网络,加强统计能力建设。
不断完善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巩固完善统计工作功能体系。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化进程、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体系,建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统计方法制度。
规范地区GDP核算,严格联审制度,加快改革步伐,适应国家GDP统一核算改革的要求,做好省、市州、县市区GDP统一核算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
三、加强统计评估监测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评价监测中的重要作用,将统计评价监测的效果运用到组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功能,研究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节能减排指标考核体系,定期交流通报各市州、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引导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保障统计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积极支持统计部门改善办公条件,随着统计工作任务的逐年增加,统计工作预算经费应适当增加。
各部门、各开发区要重视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规范统计工作,及时、定期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努力提高统计水平。
各企事业单位要明确相关机构或人员负责统计工作,完善大中型企业联网直报和小型企业统计代理,履行准确、及时上报统计资料的义务,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制。
各级统计部门要抓好统计队伍建设,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业务培训,完善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制度,培养一大批爱岗敬业、综合素质高的统计专业人才。
国家统计局驻湘各级调查队是国家统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国家统计局驻湘各级调查队的改革及各项工作。各级调查队要按照《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五、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遵守《统计法》,不得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不得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弄虚作假。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统计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优化统计工作环境。省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
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和数据公布管理,防止重复调查和违法公布统计数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各主管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应事先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调查,应报上一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各主管部门公开发表本部门管辖系统内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必须经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查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未公开报道地区生产总值、节能减排等重要统计数据前,应当报请政府统计部门审批。
六、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统计方法,不断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将统计信息化建设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工作进度。
要抓紧建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各级政府要把由统计部门牵头实施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整合各部门的统计信息,实现资源共享。要提高统计信息装备水平,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统计站都要配备计算机,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的统计网络互连互通。
七、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各级统计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服务职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报告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图书报刊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及时准确地发布统计资料,改进统计资料查询途径,创新统计产品为社会公众信息咨询服务的方式,为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统计服务。
八、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本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改革发展负总责,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要支持统计部门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