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10:14:09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06]11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
基础测绘是为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基础测绘获得的基础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是经济发展、科学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信息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具和重要保障,在信息化时代愈来愈重要。加快发展基础测绘,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06一2010年。
一、基础测绘现状与需求分析
(一)基础测绘的现状。
“九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测绘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基础测绘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实施了全省1∶1万比例尺地形图更新任务,启动了全省C级全球定位系统(以下简称GPS)控制网和三等水准网建设项目,开始进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建库工作,完成了国家基础测绘设施项目山东省单位工程,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提供了基础测绘服务保障。
1.大地测量成果。全省现有各等级GPS点、天文点、三角点、军控点14029座,包括1954年北京坐标系和1980西安坐标系两套平面控制成果;各等级水准点10898座,包括1956年黄海高程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两套高程控制成果。建立了全省大地测量成果数据库,实现了大地测量成果的统一管理。
2.遥感影像资料。基础航摄资料主要有1994年到1998年航摄的覆盖全省的航空影像和2003年后航摄的约12万平方公里的航空影像。航摄比例尺在1∶2.5万一1∶3.5万比例尺之间,已全部扫描数字化。卫星影像主要有2003年全省30米分辨率的陆地卫星(Landset-TM)影像;2003年后全省2.5米和10米分辨率的斯波特(Spot)影像;2005年后17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分辨率0.61米的快鸟(Quickbird)影像。
3.基本比例尺基础测绘成果。包括第一代1∶1万比例尺全要素模拟线划图,范围基本覆盖全省;“九五”期间完成的1∶1万比例尺基础测绘更新成果,以影像地图为主,有少量的全要素模拟线划图和数字线划图,范围除德州外覆盖全省;“十五”期间制作了2800多幅全要素数字线划图;黄河流域山东段800多幅1∶1万比例尺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DOM)数据。小比例尺成果主要包括2002年更新的全省1∶100万、1∶25万比例尺数字线划地图(DLG)数据;2005年完成的全省1∶5万比例尺数据库成果,包括覆盖全省的数字线划地图(DLG)数据、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数字栅格地图(DRG)数据、地名数据以及330幅数字正射影像(DOM)数据。
4.基础测绘服务保障。先后为半岛城市群、全省海岸带总体规划和全省防汛指挥决策,为国土资源、交通、铁路、电力、水利、城市规划、林业等部门提供了大量的各种比例尺图件和数据,为全省重点建设工程提供了测绘技术保障。开发了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商经济户口管理、东平湖防汛辅助决策等信息系统,完成了我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威海试点项目,为推动信息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各类地图、图册1000多万幅(册),为宣传山东、促进经济发展、方便人民日常生活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5.市、县基础测绘工作。各市、县建立了本行政区域基础控制网,开展了1∶500一1∶50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工作。济南、青岛、临沂等市建立了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东营市建立了稳定的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威海市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城市三维地理空间基础框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测绘经费稳定投入机制没有建立。省级基础测绘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市、县基础测绘经费投入少、工作发展不平衡。
2.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机制没有形成。现有的省级基础测绘成果基本是2000年前的资料,现势性差,数字化程度不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及相应规划急需的电子地图无法及时保证,基础测绘和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明显落后于发达省市。
3.基础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服务水平较低。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共用的基础测绘成果供给不足,存在着部门重复建设现象。测绘服务还停留在传统的资料提供阶段,与地理信息技术综合服务的要求有比较大的差距。基础地理信息应用创新能力不够强,公开版基础测绘产品匮乏。
4.测绘基础设施水平落后。省级基础测绘队伍的技术装备落后于全国同行业水平。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存储环境与设施较差,成果提供手段落后。
(三)面临的形势。
当前,测绘的发展正处于以地图生产为主向以地理信息综合服务为主转变的重要时期,测绘的技术手段、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以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应用社会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测绘体系正在形成。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核心内容的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应用,拓宽了地理信息服务的领域。测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作用越来越突出。
我省正处在经济实力、整体素质、发展地位跃升的关键时期。省委确立了“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提出了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加快建设制造业强省、现代化半岛城市群、环境优美生态省和社会主义和谐山东等战略任务,对基础地理信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需求分析。
基础测绘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前期性工作。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的运用基础地理信息来分析问题、科学决策,需要基础测绘提供多方位的测绘支撑和保障服务。
1.区域经济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实施“一个龙头、三个突破、东西联动、城乡统筹、促强扶弱、协调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半岛城市群、济南都市圈、鲁南城市带”的城市发展战略等,需要综合考虑全省和重点区域的地理环境、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生产要素、产业结构、生态体系等因素,需要基础地理信息提供可靠的空间辅助决策支持。
2.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基础测绘的需求。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快,经济增长与资源短缺、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建设节约型社会,迫切需要科学规划城市供水、供热、供气、交通,统筹安排城市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用水,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和监督。建设绿色山东和生态省,需要培育和发展森林生态体系,加强城市绿化和村镇绿化,加强湖区、库区、湿地、草地、重要水源地和涵养区,以及近海岛屿、山区丘陵、滩涂等重点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基础测绘能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基础地理信息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具和重要保障。
3.信息化建设对基础测绘的需求。未来五年,我省信息化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基础测绘工作作支撑。基础测绘是完善“数字山东”地理空间框架的基础性工作,是我省信息化建设深入发展和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
4.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对基础测绘的需求。“十一五”期间,我省公路、铁路、机场、港口、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一系列重大工程的规划、选址、施工、运营管理等方面都迫切需要基础测绘提供全程服务与保障。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坚持统一监管,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加快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数字山东”地理空间框架为主体的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础测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作出贡献。
(二)主要原则。
1.统一监管,分级管理。加强基础测绘统一监督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注重与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的衔接,加强对市、县基础测绘的指导,统筹规划全省基础测绘工作。
2.需求牵引,突出重点。深入研究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各部门专项规划,认真分析“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基础测绘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时序安排,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工程的实施。
3.资源共享,高效利用。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信息资源的作用,建立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扩大基础测绘成果的社会化服务领域。
4.体制保障,科技推动。重点解决影响基础测绘发展的政策性、体制性问题,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和定期更新机制,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依靠创新求发展,提高基础测绘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建立完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稳定的基础测绘经费投入机制和成果定期更新机制,实现全省基本比例尺数字化基础测绘成果陆域全覆盖,初步构建起以“数字山东”地理空间框架为主体的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础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
2.具体目标。
建设1400多个C级GPS点,完成1.5万公里三等水准观测任务,精化全省大地水准面,建设20个GPS连续运行基准站,基本建成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完成3.2万平方公里基础航空摄影,购置全省范围2.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实现新一轮遥感影像覆盖全省,建立遥感影像周期性获取机制。
实施新一轮基础测绘更新工作,完成全省6400幅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基本建成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加快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项目,初步建立网络化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分发服务体系。
实施八项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示范工程,加快测绘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积极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省级基础测绘任务。
1.建设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推进全省C级GPS网建设。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C级GPS控制网的观测与平差工作,建成由6个A级点、104个B级点、1414个C级点组成的全省统一、精度可靠的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
精化全省大地水准面。结合全省重力测量资料,在全省4000多公里二等水准路线复测和15000多公里三等水准网平差计算的基础上,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建立全省厘米级精度的似大地水准面。
开展海岛控制联测。对近海主要岛屿进行大地控制测量,建设陆岛一体的高精度空间大地控制网,开展陆岛一致的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建立陆岛统一的测绘基准体系。
建设全省GPS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结合地震、气象等行业和济南、青岛等城市GPS基准站建设,在2009年底前再建设约20个地基稳定的GPS基准站,构成全省分布均匀的GPS基准站网,形成全省GPS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为测绘、交通、气象、地震、水利、环保、林业等提供静态定位、实时定位、基准数据、差分数据、精密星历、监测监控、移动导航等多功能、多用户、开放式的公共信息。
2.建立周期性的遥感影像获取机制。
加强基础航空摄影。实施基础航空摄影统一管理,积极申请国家基础航摄计划,2008年底前完成对东营、滨州、莱芜、日照等地约3.2万平方公里的1∶25000比例尺基础航空摄影,为新一轮1∶1万比例尺基础测绘更新提供现势性强的影像数据源。开展约5000平方公里1∶8000比例尺真彩色航空摄影,满足“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需要。
统筹购置卫星影像。综合考虑全省资源调查、生态监测、环境治理、城市规划、防灾减灾等以及军事禁飞区基础测绘更新和重点城市、区域的快速更新对卫星影像的需求,统筹购置卫星影像。“十一五”期间实现全色2.5米分辨率和多光谱10米分辨率的卫星影像全省新一轮覆盖,对主要城市规划区范围及重点区域,按年度购置分辨率优于1米的卫星影像约7000平方公里。
3.启动基本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工作。
启动新一轮省级基础测绘更新工作。采用全面更新和快速修测相结合的方法,完成全省6400幅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通过新老影像的对比和实地踏勘,分析不同地区地物地貌的变化情况,确定出全面更新和快速修测的范围。根据全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对全省县级以上城市驻地、半岛制造业基地、黄河三角洲和沿莱州湾经济区等地区原则进行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全面更新,包括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和数字线划地图(DLG)。对一些地物地貌变化不大的地区要全面更新1∶1万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DOM),在已有线划图和调绘资料的基础上,利用遥感影像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资料,采用快速修测的方法,更新1∶1万比例尺数字线划地图(DLG)和数字高程模型(DEM)。
更新1∶5万、1∶25万比例尺地理信息数据。充分利用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成果和遥感影像,对全省1∶5万、1∶25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更新,提高其现势性。
开展海岛测图工作。测制近海35个有居民岛的1∶1万或1∶5千比例尺地形图,制作全省岛(礁)分布影像图,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海域管理、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生态保护、“海上山东”建设提供测绘保障。
4.建立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更新全省大地测量数据库。将全省C级GPS网、大地水准面精化、海岛联测、GPS基准站等成果统一纳入到数据库中,与原有控制点成果实行统一管理,并根据测量标志普查、迁建情况及时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和维护。
建立原始遥感影像数据库。将不同时期、不同比例尺的基础航空影像和多源、多时相、多分辨率、多光谱特征的卫星影像,建立原始遥感影像数据库。
建立数字正射影像(DOM)数据库。包括1∶1万比例尺影像地图数据、数字正射影像(DOM)数据和1∶5万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DOM)数据以及相应的元数据。
建立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库。包括1∶1万、1∶5万、1∶25万比例尺的不同格网间距的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和相应的元数据。
建立数字线划地图(DLG)数据库。包括1∶1万、1∶5万、1∶25万比例尺的数字线划地图(DLG)数据和相应的元数据,涵盖交通、居民地、水系、境界、地名等分类要素信息及其属性信息。
5.强化省级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提高现有基础测绘设施水平。进一步扩大省级数字化测绘生产基地的规模,加大基础测绘设备购置力度,特别是海量数据存储设备,逐步完成基础测绘设备的升级换代。
实施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项目。改善资料档案存储环境和管理模式,建成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测绘资料档案馆。包括建设档案信息库、档案存储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业务办公系统、运行支持系统等。
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分发服务网络、资料档案目录数据库、元数据库、基于政务网和互联网的门户网站、基于网络地理信息系统(WEBGIS)的网上查询和检索系统以及数据发布和成果交换系统,最终实现网络化、“一站式”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6.编制综合省情地图集。
编制综合省情地图集。用图集的形式反映全省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状况,形象地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政府的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2007年完成资料收集、组稿、编绘、样图等工作,2008年完成图集编辑、印刷、出版工作。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组织编制各种专题地图集。
开展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测量与发布工作,规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发布使用行为。
7.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和完善数据源获取、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成果开发应用与保密、网络交换、信息管理、分发服务等方面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与国际、国家标准接轨的地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
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制定统一的地理空间信息标准,满足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各种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数据交换与资源共享,为基础地理信息和电子政务信息的整合奠定基础。
(二)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示范工程。
1.电子政务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目的和作用:将各部门实施行政管理和规划决策所必需的境界、水系、交通、居民地等基础地理数据加工整理,为电子政务建设搭建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避免基础地理数据的重复建设。
主要内容: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对现有的基础地理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满足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和格式,并通过政府专网提供给各部门使用,为各部门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叠加整合提供统一的基础平台。针对各部门的不同要求,依靠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和技术优势,通过共建共享的模式,联合开发各种专题应用系统,实现基础地理信息与各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专题信息系统的集成,为各部门行政管理提供空间数据与技术支持。根据特殊需要,利用数字高程模型(DEM)和数字正射影像(DOM)数据,借助虚拟现实技术,开发空间可视化和虚拟现实产品,为电子政务深层次的辅助决策提供服务保障。
2.“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
目的和作用:通过“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应用,构建统一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平台,实现城市各种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共享,推进城市信息化进程。
主要内容:在现有地理空间信息成果的基础上,针对覆盖范围不全、数据现势性较差等问题进行更新和完善,采用多数据融合、实体化、精细化、单元化等技术手段,构建“数字城市”公共地理信息平台,并实现二维地理信息与三维城市模型的集成联动;围绕社会各界对地理空间信息的迫切需求,开发社会公众信息平台及网络发布系统;在政府统一协调下,开展多种应用示范工程,为全面推进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奠定基础。确保已经列入国家测绘局试点的烟台、威海项目按期保质完成,积极推荐临沂、聊城等市申请国家级试点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框架建设工作。
3.应急联动与救助系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目的和作用:建立应急指挥空间信息数据库,为应急联动与救助提供统一的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空间信息平台,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
主要内容:利用全省1∶5万、1∶1万比例尺和城市及重点地区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数据,建立全省基准统一、格式一致、内容标准的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为跨地区、跨部门统一指挥提供空间基础平台。选择合适尺度的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线划地图(DLG)进行叠加,生成事件发生区域的三维虚拟现实,为救助指挥决策提供真实的空间背景。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遥感(RS)技术,对事件的发展进行动态、连续监测,准确预测事件的演变趋势和损失估计,为制定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依靠测绘技术与资料,为灾后重建提供测绘服务与保障。
4.“数字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目的和作用:围绕“数字国土”建设,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对各类基础数据库的整合和集成,合理配置和调度现有资源,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主要内容:以济宁、聊城、德州为试点,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对现有地籍数据库、土地利用数据库、矿产资源数据库、基础地理数据库等进行整合,建立数据中心,开发数据中心管理系统,实现各种基础数据的统一管理。基于空间数据管理平台,对现有各种专题系统进行集成,按照“金土工程”建设的要求,建立统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平台,并基于省、市、县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实现国土资源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信息发布。该项目在2008年底完成,并根据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的情况,逐步推广。
5.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工程。
目的和作用:建立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村村有影像图、乡乡有规划用图、县县有大比例尺地理信息数据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及时可靠适用的测绘保障。
主要内容:围绕县域规划、城镇规划、村庄合并与综合整治、涉农重大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测制和更新1∶5万、1∶1万和1∶2000比例尺地形图或影像图。围绕基础设施村村通工程、农家乐旅游、生态农业建设等,开发适合农业、农村、农民特点和需求实用专题地图,编制出版物美价廉的地图读物,开展送图下乡活动。围绕村镇规划电子数据库建设、农村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农作物生长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精细农业等,开展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地理信息平台建设。2008年底前,开展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系列产品模式,总结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
6.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遥感技术综合应用工程。
目的和作用:充分利用各种遥感资料,发挥遥感影像处理技术优势,研究开发各种动态监测系统,主动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围绕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城市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监测、矿山储量动态监测、重点地区矿山生态环境监测、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等工作。围绕数字环保工程建设,参与全省水质、土质、空气质量和生态体系监测,重点监测土壤侵蚀、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变化。围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建设,为森林资源调查、沙化荒漠化调查、野生保护动物调查、湿地调查、公益林调查的提供资料与技术支持。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结合技术,开展地理信息快速更新方法研究,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快速更新体系。
7.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建设测绘保障工程。
目的和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和重点工程建设,优先安排重点发展战略和重大工程建设区域的基础测绘工作,满足其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要。
主要内容:优先安排县级以上城市驻地和全省百镇千村等区域基础测绘更新任务,为城市化战略的实施提供基础测绘保障。优先安排胶东半岛城市群基础测绘任务,服务于半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开展黄河三角洲和沿莱州湾经济区基础测绘保障工作,满足该区域综合开发对基础地理信息的迫切需求。围绕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黄大和德龙烟铁路,“五纵四横一环”高速公路网,南水北调东线和胶东输水干线工程和远程输电线路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基础测绘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做好港口建设、机场改建、电厂建设等各项工程的测绘保障工作,发挥测绘基础性、先行性作用。
8.导航电子地图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程。
目的和作用:制作公开版的导航地理框架数据,为社会公众移动位置服务提供资源共享平台,避免导航地理框架数据的重复生产,消除泄密隐患。
主要内容:参与国家“卫星导航应用的电子地图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重点制作城际导航框架数据和城市导航框架数据,并逐渐拓展到移动定位服务领域。城际导航地理框架数据以1∶5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GPS公路网数据为基础,城市导航地理框架数据以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通过车载GPS数据采集技术,实现城市道路、城际间高速、国、省、县、乡路之间的连通,建立全省导航电子地图资源共享平台。2006年完成青岛等10个市范围导航电子地图资源共享平台建设,2007年拓展到全省,以后每年进行定期更新。
(三)市、县级基础测绘任务。
1.建设D、E级GPS网。在全省C级GPS网的基础上,完成各市、县行政区域内D、E级GPS控制网的加密工作,形成全省基准统一的测绘基础控制网,向全社会公布使用,禁止建设相对独立坐标系统。加大测量标志保护力度,把测量标志管护职责延伸到乡镇国土资源所,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提高测量标志完好率。鼓励市、县开展连续运行GPS基准站建设和应用,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位置服务的需求。
2.开展1∶500一1∶5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
采集和更新1∶500、1∶1000、1∶2000、1∶5000基本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实现城镇规划区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覆盖,提高地理信息储备和供给能力。推动地籍图和地形图测绘相结合,实现地籍图和地形图一次完成或相继完成,同时满足地形测量规范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精度和详细程度要求,避免重复测绘。
3.建立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积极开展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对大比例尺基础地理数据实行有效的存储、管理、应用和维护。鼓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整合各种专题信息,研建“数字国土”地理信息基础平台,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4.做好测绘服务与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册)编制与更新工作。积极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为城市信息化建设搭建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对测绘的需求,做好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工作。

四、经费预算
(一)省级基础测绘投资经费预算。
省级基础测绘任务是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基础测绘经费的主要投资方向。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示范工程是在实施省级基础测绘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有关部门的实际需求,采取合作建设、成果共享的方式实施。省级基础测绘任务和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示范项目经费由省级财政投入。
依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1999年发布的《测绘生产成本定额》测算,“十一五”期间,省级基础测绘项目总投入经费为16752.85万元。其中,争取国家测绘局投入1300万元,主要用于GPS连续运行基准站建设、基础航空摄影、1∶5万和1∶25万比例尺数据更新、海岛测绘以及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项目;结合土地利用影像数据库建设项目经费500万元;省财政投入14952.85万元。
(二)市、县级基础测绘投资。
按照法定的基础测绘分级管理原则,各市、县要根据本级基础测绘的内容和更新周期的要求,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将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青岛市作为计划单列市,要自筹资金完成辖区内的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任务,并与省级基础测绘规划、年度计划相衔接。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基础测绘项目的安排与实施工作。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基础测绘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基础测绘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基础测绘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基础测绘项目管理、基础测绘产品质量管理、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和应用等政策法规。建立基础测绘经费稳定投入、成果定期更新和共建共享机制。完善基础测绘执法监管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基础测绘投入。
加大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投入和需求迫切的重大测绘工程、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等专项投入,支持开展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示范项目,加强基础测绘设施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测绘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制定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财政预算和审核,确保基础测绘经费及时到位。要健全基础测绘经费的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统筹基础测绘与专业测绘工作,特别是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低等级控制网建设,避免重复测绘。统筹省、市、县级基础测绘协调发展,实现省、市、县三级基础测绘成果共享。及时发布成果目录,促进基础测绘成果广泛应用。加强测绘与专业部门之间的合作,研建各种专题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建立测绘与专业部门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交换机制,利用专业地理信息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的相关要素。
(四)加强基础测绘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造就一支设备精良、技术精湛、质量过硬的专业基础测绘队伍。实施“科技兴测”战略,加大测绘科技投入,积极引进新设备、新技术,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地形图快速修测工艺研究、数据库更新技术研究、测绘标准体系研究、成果应用开发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五)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要加强对基础测绘规划实施的组织管理,强化规划、年度计划、预算和项目实施的有机衔接,建立基础测绘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形成规划执行的监督评估工作体系。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提出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政策措施和修订方案。要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制度,加强基础测绘项目管理。
(六)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要建立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建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与应用的工作机制。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基础测绘规划、年度计划和基础测绘项目的实施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基础测绘规划实施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新闻媒体要加强测绘宣传,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测绘、关心测绘、支持测绘,努力营造测绘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