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通知

2020年07月23日06:05:59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6]2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五年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和涉及公共利益领域职责范围内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从规划、指标、项目、政策、改革等方面进行落实,切实保障《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三)落实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将《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同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纲要》要求,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三个约束性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区县、相关行业和重点企业。

二、责任主体和工作分工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向人民做出的承诺,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实现的工作要求。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五年下降20%,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0%以上。(市经委牵头)
完成国务院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市国土局牵头)
实施污染物减排计划,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在2005年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减排17.2%,二氧化硫减排9.2%。(市环保局牵头)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市教育局牵头)
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90%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均达95%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5%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80分以上。(市环保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达到25%。(市农林局牵头)
绿化覆盖率达到47%。(市园林局牵头)
五年新增就业岗位达到75万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95%。(市公安局牵头)
2、建立约束性指标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各区县耕地保有量情况。(市国土局、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各区县、相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市经委、发改委、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区县和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市环保局、发改委、统计局负责)
3、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市发改委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项目
《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是《纲要》落实的重要支撑,各有关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
1、“五大中心”建设目标
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以国际化、枢纽型、综合性为基本模式,力争五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翻两番以上,港口吞吐量、空港旅客吞吐量、空港货邮吞吐量翻一番以上。(市发改委牵头)
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以技术创新化、产业集群化、制造信息化、标准国际化、资源集约化为重要特征,力争工业经济总量实现四年翻番,“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工业投入4000亿元左右,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的比例提高到35%以上。(市经委牵头)
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以商务、研发、流通、文化、休闲、房地产为主导功能,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实现五年翻番,到2010年达到2000亿元以上。(市发改委牵头)
全国重要的科教中心:以创新型城市、教育名城、软件名城、人才集散高地为显著特点,研发经费投入、专利数量、技术交易额、在校大学生数等核心指标力争全国领先。(市科技局、教育局、人事局牵头)
东部城市绿色中心:以生态环境优良、绿色产业发达、绿色科技领先、绿色文化浓厚为区域特色,实现全国首批“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目标、国家“生态市”创建目标。(市环保局、农林局、园林局牵头)
2、“跨江发展”建设目标
加快构筑跨江发展的新机制、新平台、新载体,着力打造现代化江北新市区,把江北地区建成全市重化工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先导区、现代物流特色区、都市型农业示范区和城市绿化生态保护区。高起点推进江北地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使江北地区的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与主城基本接近。拉开浦口、六合两区的城市发展框架,优化产业布局,完善综合功能,构筑起“以江为轴、跨江发展”的新格局。到2010年,江北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达到30%以上。(市发改委牵头)
3、重点项目
高速公路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绕越公路东南段,建成宁淮、宁蚌、宁常、宁杭高速二期等,规划建设溧水至马鞍山高速、沪宁二通道、绕越公路东北段、溧阳至芜湖、浦仪公路、南京至宣城等。(市交通局牵头)
铁路建设重大项目:推进沪汉蓉铁路宁合段、京沪高速铁路南京段、宁沪城际铁路、宁杭城际铁路、南京至安庆城际铁路等重大项目,建成南京铁路南站,形成南京东站和永宁技术作业站“一主一辅”编组站,建设龙潭集装箱、沧波门和城南、城北、浦口“一专一主三辅”货场。(市发改委牵头)
航空港建设重大项目:启动禄口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成六合马鞍机场。(市发改委、建委牵头)
航运港建设重大项目:继续建设龙潭、西坝港区,新建铜井、七坝,改造仪征、新生圩港区。(市发改委、港口局牵头)
市域交通建设重大项目:全面完成“经六纬九”主城主干道体系,贯通“井”字加外环快速道路系统;建成地铁二号线、地铁一号线南延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地铁三号线,适时推进地铁过江;建成纬七路过江隧道和长江四桥;完成新一轮长途客运站点的规划建设。(市建委、发改委、地铁指挥部、交通局牵头)
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完善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设施,构筑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市发改委牵头)
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实施华能金陵电厂、华能发电厂、华润、南京嘉宁、江苏南热、南京第二热电厂、马渡电厂等电力建设项目;建设溧水东、江北2#两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50万线路西通道,新建、扩建一批220千伏和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市发改委牵头)
水利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继续完善长江、秦淮河、滁河、水阳江等主要河流的干堤达标、流域防洪工程。(市水利局负责)
文化建设重点项目:建成江苏大剧院、金陵图书馆新馆、江苏广播电视城、江苏美术馆新馆、南京群艺馆新馆、南京杂技培训基地、江苏国际图书中心、南京艺术小学(小红花艺术团)新校等设施;完成中山陵环境综合整治二期、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金陵大报恩寺琉璃塔暨遗址公园复建、六朝艺术博物馆、明城垣史博物馆、堂子街太平天国壁画艺术馆、南捕厅历史街区民居保护、渡江胜利纪念馆、总统府文化服务区扩建、江宁织造府遗址开发、十竹斋艺术馆等重点项目。(市文化局、建委、中山陵园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牵头)
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实施人居森林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工程、生产区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扩大生态保护区范围,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环保局、建委、市政公用局等按职责分工牵头)
科技发展技术攻关重点项目:优先在通信系统、智能交通与轨道交通、先进制造、制造业信息化、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新材料和新能源、软件系统集成、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与快繁、农产品生加工和物流、食品安全及农业生态保护、生物、生态资源与节能、城市公共管理应用、人口卫生健康管理、重大疾病临床治理等领域开发新技术和关键技术。(市科技局牵头)
(三)主要发展任务
《纲要》提出的主要发展任务,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如期完成。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规划对城乡统筹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市规划局牵头)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郊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构建城乡一体的道路交通、给排水、能源、消防、信息网络,提高农村地区用水、用电、电信、公交、安全保障水平。(市建委、交通局、市政公用局负责)
统筹城乡产业布局,科学界定城乡产业分工,明确郊县的功能定位与发展的主导方向,组织实施产业布局的有序调整,有效引导新建产业项目的合理布局,形成合理分工的城乡产业布局体系。(市发改委、经委牵头)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农村与城市社会保障接轨的有效途径,健全城乡教育、医疗等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综合水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牵头)
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农村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切实缓解农村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市教育局、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体育局负责)
统筹城乡国民收入分配,在市权范围内制定出台向郊县和“三农”倾斜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加大市级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新增社会事业经费主要用于郊县,郊县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市比重逐年提高。(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
提高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外向化和生态化水平,构筑融经济、生态、旅游、科技等功能为一体的都市型农业体系和布局框架,到201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五大特色产业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市委农工办、市农林局、发改委牵头)
积极引导“放心工程”向农村市场延伸,完善郊县“放心工程”网络体系。用连锁经营新型业态全面重构农村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培育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商贸局负责)
深入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安全饮水、清洁能源、卫生公厕、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问题,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市建委、环保局、爱卫会负责)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建设,有效促进和维护农村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市公安局负责)
2、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加快形成城乡协调、南北联动、跨江发展新格局。继续高标准建设“一城三区”,加快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城镇体系,有效加快郊县城市化进程。(市建委、规划局牵头)
科学引导主体功能区建设,建立优化提升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生态保护区域三类主体功能区,对空间开发实施有效调控,促进城市整体功能的全面提升和区县特色发展格局的加快形成。(市发改委牵头)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加快制造业向郊县集中、服务业向新区拓展的步伐,打造“一主三辅”服务业布局主体框架和沿江与沿宁连一宁高路“十”字型制造业发展轴带,总体形成“一轴两翼”产业发展基本格局。(市发改委、经委负责)
加强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对城市中心区、城市改造区、新城新区以及主要景观路建筑形式、建筑色调、建筑高度、绿地空间进行整体性规划调控,形成和谐有序的城市外部景观。(市规划局负责)
全面整治和改造城市面貌较差的地区,完成主城内城中村、背街小巷整治和危旧房、旧小区出新改造,到2010年,城市主干道、出入口主通道和窗口地区市容达标率达到100%,其它地区达到80%以上。(市建委、市容局负责)
增强南京核心城市的功能,发挥南京在长江流域的重要传导枢纽作用,推动区域共同发展。(市发改委、经协办牵头)
3、基础设施建设
基本建成“两环两横、十二条放射通道”的高速公路网,形成“四小时长三角城市群”、“一小时南京都市圈”的对外交通体系,高速公路建设里程和通车里程均突破400公里。五年新增42个港口泊位,其中万吨级泊位19个。建设芜申运河航道整治、秦淮河复线船闸等项目,全面提高内河干线航道通航能力。(市交通局、港口局牵头)
增加禄口机场国际、国内航线与航班,努力开辟国际直达航线,到2010年,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40万吨。(市发改委牵头)
构建主城、新市区与卫星城、重点镇的快速通道连接体系,实现“主城15分钟上快速内环、快速内环15分钟上高速,重点城镇15分钟上高等级公路、30分钟到达县或区驻镇”的目标,到2010年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17平方米。(市建委、交通局负责)
加密公交线网,开辟快速公交线路(BRT)和公交优先通道,着力提高公共交通的机动性和通达性,到2010年,城镇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15标台,力争公交出行比例提高到40%。(市市政公用局负责)
提高枢纽客运站规模和能力,配置完善直达客运站,合理布局过境客运站,建设和改造中华门、中胜等客运站,结合铁路南站和地铁一号线南延规划建设客运南站。(市交通局、规划局负责)
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的社会公共停车场(楼),基本满足静态交通需求,改善城市停车状况。(市规划局、建委负责)
新建20万吨/日龙潭水厂、15吨/日江宁科学园水厂和25吨/日江宁滨江水厂,扩建20吨/日城南水厂、15万吨/日江宁开发区水厂等,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市市政公用局负责)
建设江北及江宁天然气管网项目,完成主城天然气置换,推进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和清洁能源公交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天然气供应网络,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市市政公用局负责)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到2010年,南京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防百年一遇洪灾的要求,区县及重点城镇达到防20~50年一遇洪灾要求。继续加强丘陵山区治理与灌区改造,实施圩区治理与河道疏浚等农村水利工程。基本完成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工程。实施河道血防治理工程。(市水利局负责)
4、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完善新区与郊县教育设施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完善教育体系,着力提高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建设市广播电视大学新校、金陵科技学院二期、晓庄学院二期等项目,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市教育局负责)
教育投入水平确保实现“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拨款逐步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市财政局、教育局负责)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专科医院、综合医院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加强卫生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改造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成鼓楼医院、市第一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扩建,加快河西、江宁、仙林和江北三级综合医院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区县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各类设施的改造升级。(市文化局负责)
完善市、区县、街道和社区四级配套体育设施,建成城北及一批区县体育运动中心、市运动技术学院;探索并推动体育场馆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多元化经营,形成良性运行机制。(市体育局负责)
5、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
完成十大郊野公园、十大森林公园建设,建成绕城公路、宁马等16条高等级公路绿化带,启动沪宁高速、312国道等沿线矿山复绿工程,实施重点产业区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市建委、农林局、园林局、国土局负责)
保护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重要湿地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加快建设生态保护区,全市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8%左右。(市建委、环保局牵头)
完成“三湖两河”整治工程,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到2010年,市域主要河湖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5%。(市市政公用局、环保局负责)
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推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强制治理或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推广清洁公交,推进燃煤发电机组全面脱硫、脱硝,引导水泥企业完成除尘设备升级。(市环保局、经委负责)
扩建天井洼、水阁、轿子山三座垃圾填埋场建设,规划建设青龙山、龙潭、马集、溧水、高淳等垃圾综合处理场及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一批粪便处理厂,建设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改造完善医疗垃圾焚烧处置中心,全面实施城镇垃圾处理场无害化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3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市市容局负责)
主城全面实施机动车禁鸣,交通噪声达标路段比重达到70%以上。鼓励企业采用低噪设备和生产工艺,努力减少生产类噪音。到2010年,城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力争达到75%。(市环保局负责)
在300家以上主要污染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到2010年,全市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率大于40%,通过ISO14000认证率大于30%,建设500家重点生态企业,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达到80%。(市经委负责)
推广节能建筑和太阳能建筑,严格实施新建建筑物节能50%的设计标准。(市建委负责)
6、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高地建设
构筑新型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实施创新行动计划,构建以中介服务机构为纽带的创新服务体系,加强技术咨询与转让、专利信息开发利用、孵化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到2010年,力争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的比重达到50%以上。(市科技局牵头)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到2010年,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五支队伍人才总量增加到130万人以上,人才素质得到较大提高,人才结构和人才布局进一步优化,实施海外人才回归“333”工程,提高人才国际化水平。(市人事局牵头)
加快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健全人才市场管理体系,基本建成人才市场、技术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联网贯通的信息服务网络。(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7、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调整提升外贸机构与质量,五年实际利用外资实现翻番。扩大开发区集聚效应,到2010年,形成销售收入规模超500亿元的园区7个以上,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达到超千亿元的规模;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到2010年,全市外贸出口达到250亿美元,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比重分别提高到60%和40%以上。(市外经局牵头)。
8、建设和谐南京
建立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统一、城乡劳动力统一的就业指导网络体系,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加快实现实际养老保险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负责)
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房、廉租房年供应量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市建委负责)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研究出台全市社区建设与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社区功能,逐步形成成熟的社区管理制度,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和谐社区”和“亮点社区”。到2010年,90%以上的社区成为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新型社区。(市民政局负责)
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重点,建立健全征信及信用监管平台。(市发改委牵头)
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商品市场监管体系。(市工商局、质监局负责)
加强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5%。(市公安局负责)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安全生产各类伤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及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市安监局负责)
(四)主要改革任务
围绕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体系、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等方面,推进《纲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1、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建立促进“跨江发展”的行政管理体系。(市编办牵头)
2、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市委农工办负责)
3、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和利用效率。(市国土局负责)
4、完善的城市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格局。(市建委、市容局牵头)
5、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市发改委牵头)
6、继续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推行管养分开、事企分开,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市建委牵头)
7、制定并逐步完善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和优惠政策,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有效机制。(市法制办、发改委、经委、财政局负责)
8、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市法制办、国资委、发改委、民政局负责)
9、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体系,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负责)
10、逐步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将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向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市财政局负责)
11、完善扶持和鼓励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范围,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市工商局负责)
12、加大教育体制改革力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建立管理者、出资者权责明确、办学者行为规范、利益相关者多方参与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教育价格机制。(市教育局负责)
13、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同时积极鼓励外资、民资投资兴办医疗机构,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市卫生局负责)
14、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改革,形成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市文化局负责)
15、积极推进体育事业改革,制定和完善体育产业政策,探索体育场馆市场化运作的有效途径,健全竞技体育发展机制。(市体育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分工落实
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是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纲要》的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规划期内切实可行的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每年年底对照当年完成情况,提出自评报告,并制定第二年的实施计划。市国土局、经委、环保局要加快研究提出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三个重要约束性指标的分解落实方案。各部门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于2007年1月10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年度自评报告和实施计划于每年1月15日前报市发改委。
(二)增强全局观念,密切协作配合
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是全局性的工作任务。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务求真抓实干,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纲要》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建立实施监测机制,适时开展中期评估
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纲要》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注意研究《纲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着力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纲要》落实进展情况。在《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市发改委要组织力量,开展中期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