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200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名牌战略“十一五”实施规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新乡市名牌战略“十一五”实施规划(2006--2010年)
名牌是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源泉,是企业最大的无形资产,名牌甚至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实力的重要表征。“名牌战略”则是一项经济调整与发展的主导型策略,其重要意义就在于培育、创造、发展与保护名牌企业。“名牌战略”的实施和名牌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在市场调节下,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带动产品结构、企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重组、优化,可以大大提高我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为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实现建设中原城市群经济强市的发展目标,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根据《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名牌战略实施的现状
2001年以来,我市以“打好基础,科学规范,强化培训,积极争创,注重实效”为指导思想,强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成立了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制定了《新乡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暂行)》和《新乡市名牌战略实施规划(2004-2006年)》。依托着我市得天独厚的区位、资源和交通优势,以及食品、医药、冶金、建材、机电、家电、化学电源、起重机械、纺织、特色农产品等传统产业优势,新飞电器、金龙铜管等一大批企业,严格质量管理,加快新产品开发,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已成为全国知名企业。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重视名牌、培育名牌、争创名牌的氛围已经形成。“十五”期间,全市共创中国名牌产品3个,省名牌产品15个,省名牌农产品5个,省优质产品28个;创国家免检产品8个,省免检产品24个,名牌战略取得了显著成绩,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但是,与全国一些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一些企业争创名牌的意识还不强、宣传投入还不够,全市名牌产品的数量还不多,特别是中国名牌产品较少等等。这些都影响了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名牌战略的实施。“中原崛起”战略的实施,为我市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外部机遇。平原、天瑞水泥熟料项目的建成投产,新亚、龙泉印刷纸等项目的建成投产,白鹭2万吨长丝及短丝系统改造项目的建成投产等,为我市争创更多名牌产品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二、总体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市实施名牌战略的总体思路是:以“市场拉动、政府推动、骨干带动、社会互动”为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培育、大力扶持、积极争创”的方针,全面开展“名牌兴企”、“名牌兴业”,努力创造出一大批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高质量、高效益的名牌产品,实现“名牌强市”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规模经济原则。对初具规模的名优产品,要通过产权重组,使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集中,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企业集团联合科研机构,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之路。引导企业把产品经营、资本经营、品牌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尽快发展壮大,形成效益和规模优势。按照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在消费者中影响力强、销售收入及利税大来培育、推荐名牌产品。
(二)突出优势产业原则。将实施名牌战略与我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加快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机械制造、纺织、食品、医药、电子、家电、化工等现有支柱产业和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汽车专用车及零部件制造、生物医药、电池及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造就一批市场占有率高、规模大、品牌响、效益好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三)科技支撑原则。创名牌产品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技术进步,加大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的步伐和力度,积极引进、借鉴和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大力采用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材料和质量保证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档次的全面提高,积极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提高名牌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四)符合产业政策的原则。对符合产业政策,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在资金、土地、能源、重要资源等方面优先安排,促其尽快做大做强,并重点培育;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高的产品,坚决不予推荐。
(五)政府推动原则。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奖励机制,加强综合调控,强化法制建设,创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积极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
四、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创名牌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的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规模化经营的名牌产品群,塑造一批质量高、诚信度高、美誉度高的知名企业。到2010年底,争取再创中国名牌产品7个,使中国名牌产品总数达到10个;省名牌产品30个(包括省名牌农产品),使总数达到50个;省优质产品30个,使总数达到58个;国家免检产品7个,使总数达到15个;省免检产品30个,使总数达到54个。
主要围绕电子电器、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型电池及原材料、化纤纺织、能源电力等五大强势产业以及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机械装备制造、造纸、新型建材、医用卫材、精细化工等七大特色产业,着力帮助我市的12户省重点企业、53户市重点企业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宣传、申报、争创以及现有名牌产品的发展、保护工作。
重点发挥新飞冰箱、冰柜已获中国名牌这一优势,争取新飞牌空调、汽车专用车等再创中国名牌。以华兰生物制药、新谊、佐今明、百泉制药等企业为名牌产品培育的龙头,搞好原料药的深加工,加大新药开发力度,发展生物药品、特色中成药和中药西制产品,推动建立医药工业集团,重点争创中国名牌和河南名牌。在电池及电池材料行业,以环宇电源、金马蓄电池、中科科技、卓威电源等企业为主,争创河南名牌,并在此基础上争创中国名牌。在白鹭化纤已创河南名牌的基础上,争取在三年内创得中国名牌。以河南卫华集团、市起重设备厂、新乡矿山起重机厂等优势企业为龙头,争取在今后三年内培育成中国名牌产品,带动其他起重机械企业形成区域特色优势。以孟电水泥集团等企业为名牌产品重点培育对象,通过一系列改造,淘汰机立窑,发展专用水泥和高标号水泥。围绕具有本地特色和发展潜力的原阳大米、优质强筋小麦、金银花、山楂、芹菜、桃子等,培养无公害蔬菜和争创名牌农产品。
2006年,以卫华集团生产的“卫华牌起重机械”、河南心连心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连心牌尿素”为重点,争取创中国名牌产品1个,河南省名牌产品5个(包括省名牌农产品),河南省优质产品5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1个,省免检产品5个以上。
2007年,以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鹭牌粘胶人造丝”、孟电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孟电牌普通硅酸盐水泥”为重点,争取再创中国名牌产品1个,河南省名牌产品5个(包括省名牌农产品),河南省优质产品5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1个,省免检产品5个以上。
五、主要任务
根据目标和基本原则,“十一五”期间名牌战略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的组织领导。名牌战略实行行政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把创名牌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围绕本地区发展规划和主导产品情况制定名牌培育规划,确立创名牌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出台实施方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全力帮助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
(二)实现强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规模化。以重点企业为核心,充分利用好名牌的无形资产效应,全面实施好品牌延伸战略、资本运营战略、借船出海战略、优选集中战略、核心技术战略、商标战略、OEM(贴牌加工)战略、品牌全球化战略等。加强与知名大企业的合作,吸引战略投资者加盟,通过资产重组,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使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快重点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对科技和人才的投资,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和专利申请,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
(四)培育符合产业政策的新的增长点。培育高成长性、高附加值、高新技术产业。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壮大特色产业。
(五)推进农业产业建设、培育发展农业名牌。继续走公司+农户的标准化种植(养殖)的道路,加强对农产品商标的申请和保护,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努力再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示范区。
(六)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对争创名牌产品的企业实行奖励,特别对争创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予以重奖。对名牌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技术创新、产品更新换代,在政策上、资金上予以大力扶持。
六、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调整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市发改委、质监局、工商局、工业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名牌战略日常管理工作。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政府汇报一次名牌产品的培育和争创情况。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区名牌战略的推进实施。
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及广大企业要在市政府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
(二)把工作重点放在培育和争创名牌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规划》,充分利用国家、省和我市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创名牌条件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通过调查研究制定《新乡市名牌产品培育规划表》,对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在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生产协调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要通过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和资产重组,使资金、科技、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流动,促使名牌产品做大做强。在创名牌工作中,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全力支持,遇到困难随时向市政府汇报,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三)着力夯实企业技术基础。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强化质量管理,开展技术创新、节能降耗,降低成本。重点加强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检验等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完善企业的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搞好售后服务。同时要认真抓好争创省优质产品、省免检产品、省著名商标、省高新技术产品等认定工作,为争创中国名牌产品、河南省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打好基础,积蓄“后备力量”。
(四)抓好教育,扩大宣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帮助企业树立品牌理念和提高争创名牌产品的意识。要抓好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企业厂长(经理)及广大员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各级质量工作者的专业培训,提高质量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各企业要加大宣传投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利用“质量万里行”、“质量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名优企业。
(五)为名优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好现有的名牌产品,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行为,重点整治对名牌产品和名优企业的假冒及商标侵权等违法活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名牌产品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大力整治企业经营环境,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四乱”行为,努力为广大企业营造一个稳定健康的发展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六)加大奖励投入,鼓励企业创中国名牌。由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全市名牌产品表彰和奖励的组织工作(不分所有制形式)。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含再次获得)奖励20万元;
2.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企业(含再次获得)奖励5万元;
3.对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奖”、“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单位”、“省优质产品”、“省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4.对在名牌战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