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19:58:40
发布部门: 太原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并统教字[2006]20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驻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山西省《关于开展2006年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晋统办字〔2006〕9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工作。 
一、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对象 
凡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原省政府颁发《统计证》)的人员,每两年必须参加一次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 
二、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省统计局培训中心统一规定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为: 
1、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项目), 
2、《调查技能简明教程》(中国和加拿大统计局合作开发的培训内容), 
3、企业统计分析方法及案例等。 
三、组织实施 
1、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原《统计证》,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统计资格认定花名册》,并交纳培训费。 
2、各单位或个人均可到太原市统计局教育处领取报名表。 
四、培训时间 
2006年6月份开始分期培训;培训结束即进行考试。 
五、收费标准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2000〕45号文件及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干部职工短期培训班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3号)规定收取培训费300元(包括报名、教材辅导资料、教学、上机、考试、证件等费用)。 
各县(市、区)统计局自行举办培训的,按照省局有关组织程序的要求,提前15日将培训计划(内容包括花名册、学时安排、培训场地及师资、收费情况)报市统计局教育处批准和备案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 
市局统一发放辅导资料及教材,考试期间市局要亲临考场监督检查,考试试卷由市局统一管理。 
报名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10层10号房间(新建路69号) 
电话:4225070 
 
 
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