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息产业厅转发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06年国家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

2020年12月24日13:16:51
发布部门: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发布文号: 粤信厅[2006]56号
有关地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06年国家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全电办[2006]0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推荐优秀企业参加示范工程(省信息化试点示范单位优先推荐),并于5月15日前将《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可行性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报送我厅(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进行初审。所报材料要求齐备、真实。
二、地方企业由当地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申请,省属企业可直接向我厅提出申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化推进处 谭峻峰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3楼
邮编:510031
电话:020-83134273
邮箱:tjf@gd.gov.cn
特此通知。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06年国家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略)广东省信息产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