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布置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及2005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22:28:30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管函[2004]573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布置〈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综[2004]181号)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月度快速调查和2005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和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建筑劳务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建筑业企业报送统计报表作为企业资质年检考核内容之一,对未按时报送或不报报表的建筑业企业,我厅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上通报批评。
二、建筑统计月报报送范围为具有特级、一级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其它等级企业暂不报送,报送时间为月后10日前(7、8、9、10、11五个月的资料,于12月29日前分月一次报送),报送方式为网上报送,企业使用系统帐号和密码直接登录建设部网站(网址:www.cin.gov.cn),点击“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网页录入数据。
三、从2004年开始报送建筑业发展研究资料预报,预报报送范围按本通知第一点所述范围,建筑业企业应于2004年12月31日前报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05年1月9日前报省建设信息中心。
四、2004年年报和2005年定期报表继续使用建设部“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软件按原报送要求报送,年报报送时间:建筑业企业于2005年2月28日前报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属建筑业企业报省建设信息中心),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5年3月15日前报省建设信息中心。
五、省属建筑业企业应向省建设信息中心报送统计报表。报送要求:省属建筑业企业填报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建设信息中心,一份经省建设信息中心审核并加盖核章后退还企业留作资质年检资料,一份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建设信息中心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905室(沙河顶19路军牌坊旁),邮编:510500,电话:(020)87251571,87250824,电子邮箱:lhm@gdci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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