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04]0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经委编制的《天津市2004一2006年节能规划》和《天津市2004一2006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天津市2004一2006年节能规划
一、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状
我市是一个能源输入型城市,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供应不足的矛盾开始显现。去年以来,煤、电、油的瓶颈制约再度出现,特别是在夏季高峰期间,发电用煤库存下降,影响我市正常发电,造成我市高峰用电缺口进一步加大。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进一步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建设,颁布了《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使得以节约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的力度加大。一批先进实用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得到开发和推广,行业、企业、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较大提高。为合理有效利用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3214.97万吨标准煤, 与1994年的2256.14万吨标准煤相比, 年平均递增3.5%,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递增12.45%,能源消费弹性系数0.281,市万元GDP能耗从1994年的3.11吨标准煤下降到2003年的1.35吨标准煤,全市年平均节能率达到7-8%,全社会累计节能量达到2500万吨标准煤。提前实现了经济增长翻两番、能源消耗翻一番的目标,经济增长所需能源的70%以上是依靠节约实现的。
(二)主要问题
1.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 '资源意识'、'节约意识'有待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2.能源消费以煤为主,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低,能源结构不合理。热电联产供热规模较小,煤炭消费总量占全市能源消费量的60%。 由燃煤排放的二氧化硫和烟尘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25.93万吨和10.26万吨的85%和81%,与能源相关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3.法规政策仍不完善,缺乏促进企业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
4.部分工业企业的耗能设备年久失修,处于非经济运行状态;交通运输行业部分车辆船舶设备老旧;住宅能耗指标较高;能源利用效率低。
5.多数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存在严重的节能技改投入不足问题,致使大批节能新技术无法落实。
6.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用能论证落实不到位;建筑节能设计及设计审查落实不到位。
7.我市能源利用效率约为35%。 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 仍低8个百分点。能源浪费相对严重,有较大的节能潜力。
8.经济高速发展,能源供应压力增大,能源安全问题开始显现。
(三)2006年能源消耗预测和潜力分析
2003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为3264.15万吨,按年平均递增4%计算,预计到2006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3672万吨标准煤;总耗电量为313亿千瓦时, 按年平均增长9%计算,预计到2006年电力需求将达到405.344亿千瓦时。
我市节能潜力巨大,主要用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例如,我市火电厂平均供电煤耗约为每千瓦时340克标准煤,国际先进水平为317克标准煤,高出7.25%,按2003年本市9个电厂 (含热电厂, 不含自备电站) 发电总量2915261.68万千瓦时计算, 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节约潜力为67.051万吨标准煤。 吨钢可比能耗为464公斤标准煤,国内特钢企业最高水平为398公斤标准煤,高出16.58%,按2003年钢管公司年产90万吨钢计算,若达到国内最高水平,节约潜力为5.94万吨标准煤; 吨水泥熟料燃料消耗平均为155公斤标准煤,而国际先进水平为107.5公斤标准煤, 高出44.2%,按2003年建材集团水泥熟料产量147.22万吨计算,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节约潜力为6.993万吨标准煤。 通过实施近期技术措施,提高重点产品单耗,到2006年总的节能潜力约为285.2万吨标准煤。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永续利用的方针。节能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要与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相结合,要与经济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要与技术进步和企业管理相结合, 要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明确目标,落实措施。以开展3年资源节约活动为契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能源效率为核心,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政策导向,依靠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源节约宏观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节能目标
经过3年的努力, 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也明显提高,节能管理工作进一步法制化。
到2006年,全市节约标准煤713万吨,万元GDP耗能1.12吨标准煤,与2003年相比下降18.3%。
(三)节能重点
要结合我市“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在新一轮“嫁、改、调”过程中,树立“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观念,用“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技术,使工业企业优化升级,降低产品、产值能耗,达到间接节能的目的。同时也要充分重视建筑节能和交通运输用能。建筑节能,首先要取得供热体制改革突破性进展,整合供热资源,开放供热市场,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及耗能器具的经济激励机制,制定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督机制。交通运输节能,建议开征燃油税,改进城市规划和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快速交通,鼓励开发购置和使用替代燃料设备。
三、保障措施和对策
(一)法律、法规保障措施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6号)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监测、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等标准和图集。
2.制定和实施能源效率标准和认证标识制度,规范节能产品市场。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推行建筑系统三步节能;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强农村能源沼气利用。
3.加大节能产品认证力度,逐步开展建筑物的节能认证。
4.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大清洁能源的利用比重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比例,节约电、少用煤、发展燃气,促进结构节能和能源结构优化。
5.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用能论证制度中的“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要严格审批。逐步实施节能建筑的评价制度,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节能建筑不予验收。
6.依法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培训制度,突出抓好农村能源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7.加强节能监测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测;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建筑节能有效实施。
(二)管理保障措施
1.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加强节能信息传播和宣传力度,特别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抓好房地产开发商、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的建筑节能培训,提高自觉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意识。
2.规范节能市场。节能项目要采取公平、公开的招投标来降低造价。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推动规范节能市场步伐。
3.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能源研究机构、节能投资公司、节能服务中心、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等的作用,组织强有力的社会力量共同完成节能任务。
4.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能源建设的领导,加速规范农村能源建设的开发与利用。
5.加强国际合作机制, 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CEM)节能投资新机制,实行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方式,并吸收其他投资者参与投资,从而推动和促进节能的产业化。
(三)技术进步保障措施
推广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产品;依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等目录,淘汰或限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
重点发展和鼓励推广的技术:
重点发展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料油技术、甲醇和乙醇替代汽油技术以及过程能量优化、等离子无油点火、燃油乳化、燃油添加剂等节油技术。
重点发展高效电动机、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技术、高效电光源及镇流器技术、S9以上变压器和非晶态合金铁芯变压器技术、蓄冷蓄热技术,以及家用电器、电解电镀电源、输变电网系统、工业电炉等先进节电技术。
重点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及热能梯级利用技术,推广热电冷联供和热电煤气三联供等多联供技术。推广天然气冷、热、电一体的分布式能源利用项目。
重点发展和推广75吨/时及以上等级干法熄焦技术、 大容量全高炉煤气发电技术、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顶压差发电技术、高炉热风炉余热回收技术、转炉煤气回收技术、油田放散气集中回收技术及大型余热锅炉和先进热交换技术。
重点发展门窗密封条、多层保温窗、外保温复合墙体、热量按户计量及控温、供热管网调节控制、热反射保温隔热、太阳能建筑、高效照明系统和计算机模拟等技术。
鼓励推广应用以机械采油、油田注水、油气集输、加热供热及供配电五大系统方面的节能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技术。
鼓励推广平衡供暖以及管道保温。采用变流量运行调节,研究合理的供热运行调节方式,实现供热系统气候补偿。
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
节代油示范工程。重点用油行业以水煤浆、煤炭气化等洁净煤和天然气为主要内容的替代燃料油示范工程;以过程能量优化、等离子无油点火等为主要内容的节约燃料油示范工程;以甲醇和乙醇为主要内容的替代成品油示范工程。
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在重点建设工程中开展大宗或政府采购,推行质量承诺,扩大优质照明电器产品的市场份额。
太阳能推广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发展推广太阳能的综合利用和应用技术,首先采用太阳能供热水的技术应用;逐步研究太阳能供暖的应用技术,与其他洁净能源共同使用,使太阳能供暖贡献率在30%以上, 通过试点建筑实施,推进太阳能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同时重点搞好纺织集团太阳能利用示范工程。
电机调速示范工程。包括以元器件、电工技术变频装置制造、相关配套设备一体化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示范工程;以结构简化型专用变频装置为主要内容的低压中小功率变频调速示范工程;以高效电动机及拖动风机、水泵和调速器系统优化匹配的硬件与软件结合为主要内容的风机、水泵系统优化示范工程,促进电机系统效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节能技术服务体系与测试工作市场化管理示范工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新机制,提高节能技术服务水平,促进先进实用技术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热平衡、电平衡、水平衡等测试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本着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将测试工作推向市场化管理,由企业自主选择测试机构。
(四)政策措施保证
1.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节能和节电宣传、培训和技术推广等。
2.制订财政、税收、价格等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建立市场化的节能促进机制。对节能技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制定并落实支持节能技术进步的产业政策。金融部门在信贷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利用小额贷款大力扶持发展农村沼气;税务部门对企业兴建沼气工程的,应列入综合利用范畴,给予必要的减免税优惠。
3.建立完善节能执法监督体系,发挥节能监测作用。
4.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出台建筑节能、农村能源、交通运输用能等各专项配套政策。
四、重点节能投资技改项目
我市2004至2006年重点节能投资技改项目,涉及冶金、化工、石油石化、 电力四大领域13个企业21个节能项目, 总投资为118323万元, 年效益73271.08万元, 年节约能源折合标准煤为177.2957万吨。 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涉及农村能源利用(沼气利用与秸秆气化)、太阳能利用、风力发电、垃圾发电四个种类(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3)。
附件:
1. 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现状情况
2.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节能目标
3.重点节能投资技改项目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04]0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经委编制的《天津市2004一2006年节能规划》和《天津市2004一2006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天津市2004一2006年节能规划
一、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状
我市是一个能源输入型城市,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供应不足的矛盾开始显现。去年以来,煤、电、油的瓶颈制约再度出现,特别是在夏季高峰期间,发电用煤库存下降,影响我市正常发电,造成我市高峰用电缺口进一步加大。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进一步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建设,颁布了《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使得以节约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的力度加大。一批先进实用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得到开发和推广,行业、企业、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较大提高。为合理有效利用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3214.97万吨标准煤, 与1994年的2256.14万吨标准煤相比, 年平均递增3.5%,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递增12.45%,能源消费弹性系数0.281,市万元GDP能耗从1994年的3.11吨标准煤下降到2003年的1.35吨标准煤,全市年平均节能率达到7-8%,全社会累计节能量达到2500万吨标准煤。提前实现了经济增长翻两番、能源消耗翻一番的目标,经济增长所需能源的70%以上是依靠节约实现的。
(二)主要问题
1.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 '资源意识'、'节约意识'有待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2.能源消费以煤为主,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低,能源结构不合理。热电联产供热规模较小,煤炭消费总量占全市能源消费量的60%。 由燃煤排放的二氧化硫和烟尘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25.93万吨和10.26万吨的85%和81%,与能源相关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3.法规政策仍不完善,缺乏促进企业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
4.部分工业企业的耗能设备年久失修,处于非经济运行状态;交通运输行业部分车辆船舶设备老旧;住宅能耗指标较高;能源利用效率低。
5.多数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存在严重的节能技改投入不足问题,致使大批节能新技术无法落实。
6.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用能论证落实不到位;建筑节能设计及设计审查落实不到位。
7.我市能源利用效率约为35%。 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 仍低8个百分点。能源浪费相对严重,有较大的节能潜力。
8.经济高速发展,能源供应压力增大,能源安全问题开始显现。
(三)2006年能源消耗预测和潜力分析
2003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为3264.15万吨,按年平均递增4%计算,预计到2006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3672万吨标准煤;总耗电量为313亿千瓦时, 按年平均增长9%计算,预计到2006年电力需求将达到405.344亿千瓦时。
我市节能潜力巨大,主要用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例如,我市火电厂平均供电煤耗约为每千瓦时340克标准煤,国际先进水平为317克标准煤,高出7.25%,按2003年本市9个电厂 (含热电厂, 不含自备电站) 发电总量2915261.68万千瓦时计算, 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节约潜力为67.051万吨标准煤。 吨钢可比能耗为464公斤标准煤,国内特钢企业最高水平为398公斤标准煤,高出16.58%,按2003年钢管公司年产90万吨钢计算,若达到国内最高水平,节约潜力为5.94万吨标准煤; 吨水泥熟料燃料消耗平均为155公斤标准煤,而国际先进水平为107.5公斤标准煤, 高出44.2%,按2003年建材集团水泥熟料产量147.22万吨计算,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节约潜力为6.993万吨标准煤。 通过实施近期技术措施,提高重点产品单耗,到2006年总的节能潜力约为285.2万吨标准煤。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永续利用的方针。节能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要与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相结合,要与经济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要与技术进步和企业管理相结合, 要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明确目标,落实措施。以开展3年资源节约活动为契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能源效率为核心,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政策导向,依靠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源节约宏观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节能目标
经过3年的努力, 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也明显提高,节能管理工作进一步法制化。
到2006年,全市节约标准煤713万吨,万元GDP耗能1.12吨标准煤,与2003年相比下降18.3%。
(三)节能重点
要结合我市“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在新一轮“嫁、改、调”过程中,树立“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观念,用“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技术,使工业企业优化升级,降低产品、产值能耗,达到间接节能的目的。同时也要充分重视建筑节能和交通运输用能。建筑节能,首先要取得供热体制改革突破性进展,整合供热资源,开放供热市场,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及耗能器具的经济激励机制,制定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督机制。交通运输节能,建议开征燃油税,改进城市规划和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快速交通,鼓励开发购置和使用替代燃料设备。
三、保障措施和对策
(一)法律、法规保障措施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6号)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监测、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等标准和图集。
2.制定和实施能源效率标准和认证标识制度,规范节能产品市场。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推行建筑系统三步节能;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强农村能源沼气利用。
3.加大节能产品认证力度,逐步开展建筑物的节能认证。
4.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大清洁能源的利用比重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比例,节约电、少用煤、发展燃气,促进结构节能和能源结构优化。
5.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用能论证制度中的“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要严格审批。逐步实施节能建筑的评价制度,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节能建筑不予验收。
6.依法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培训制度,突出抓好农村能源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7.加强节能监测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测;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建筑节能有效实施。
(二)管理保障措施
1.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加强节能信息传播和宣传力度,特别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抓好房地产开发商、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的建筑节能培训,提高自觉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意识。
2.规范节能市场。节能项目要采取公平、公开的招投标来降低造价。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推动规范节能市场步伐。
3.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能源研究机构、节能投资公司、节能服务中心、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等的作用,组织强有力的社会力量共同完成节能任务。
4.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能源建设的领导,加速规范农村能源建设的开发与利用。
5.加强国际合作机制, 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CEM)节能投资新机制,实行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方式,并吸收其他投资者参与投资,从而推动和促进节能的产业化。
(三)技术进步保障措施
推广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产品;依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等目录,淘汰或限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
重点发展和鼓励推广的技术:
重点发展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料油技术、甲醇和乙醇替代汽油技术以及过程能量优化、等离子无油点火、燃油乳化、燃油添加剂等节油技术。
重点发展高效电动机、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技术、高效电光源及镇流器技术、S9以上变压器和非晶态合金铁芯变压器技术、蓄冷蓄热技术,以及家用电器、电解电镀电源、输变电网系统、工业电炉等先进节电技术。
重点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及热能梯级利用技术,推广热电冷联供和热电煤气三联供等多联供技术。推广天然气冷、热、电一体的分布式能源利用项目。
重点发展和推广75吨/时及以上等级干法熄焦技术、 大容量全高炉煤气发电技术、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顶压差发电技术、高炉热风炉余热回收技术、转炉煤气回收技术、油田放散气集中回收技术及大型余热锅炉和先进热交换技术。
重点发展门窗密封条、多层保温窗、外保温复合墙体、热量按户计量及控温、供热管网调节控制、热反射保温隔热、太阳能建筑、高效照明系统和计算机模拟等技术。
鼓励推广应用以机械采油、油田注水、油气集输、加热供热及供配电五大系统方面的节能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技术。
鼓励推广平衡供暖以及管道保温。采用变流量运行调节,研究合理的供热运行调节方式,实现供热系统气候补偿。
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
节代油示范工程。重点用油行业以水煤浆、煤炭气化等洁净煤和天然气为主要内容的替代燃料油示范工程;以过程能量优化、等离子无油点火等为主要内容的节约燃料油示范工程;以甲醇和乙醇为主要内容的替代成品油示范工程。
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在重点建设工程中开展大宗或政府采购,推行质量承诺,扩大优质照明电器产品的市场份额。
太阳能推广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发展推广太阳能的综合利用和应用技术,首先采用太阳能供热水的技术应用;逐步研究太阳能供暖的应用技术,与其他洁净能源共同使用,使太阳能供暖贡献率在30%以上, 通过试点建筑实施,推进太阳能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同时重点搞好纺织集团太阳能利用示范工程。
电机调速示范工程。包括以元器件、电工技术变频装置制造、相关配套设备一体化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示范工程;以结构简化型专用变频装置为主要内容的低压中小功率变频调速示范工程;以高效电动机及拖动风机、水泵和调速器系统优化匹配的硬件与软件结合为主要内容的风机、水泵系统优化示范工程,促进电机系统效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节能技术服务体系与测试工作市场化管理示范工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新机制,提高节能技术服务水平,促进先进实用技术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热平衡、电平衡、水平衡等测试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本着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将测试工作推向市场化管理,由企业自主选择测试机构。
(四)政策措施保证
1.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节能和节电宣传、培训和技术推广等。
2.制订财政、税收、价格等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建立市场化的节能促进机制。对节能技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制定并落实支持节能技术进步的产业政策。金融部门在信贷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利用小额贷款大力扶持发展农村沼气;税务部门对企业兴建沼气工程的,应列入综合利用范畴,给予必要的减免税优惠。
3.建立完善节能执法监督体系,发挥节能监测作用。
4.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出台建筑节能、农村能源、交通运输用能等各专项配套政策。
四、重点节能投资技改项目
我市2004至2006年重点节能投资技改项目,涉及冶金、化工、石油石化、 电力四大领域13个企业21个节能项目, 总投资为118323万元, 年效益73271.08万元, 年节约能源折合标准煤为177.2957万吨。 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涉及农村能源利用(沼气利用与秸秆气化)、太阳能利用、风力发电、垃圾发电四个种类(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3)。
附件:
1. 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现状情况
2.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节能目标
3.重点节能投资技改项目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