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00:10:25
发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2004]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掌握我市城镇化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8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县以上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制度 
在县以上每年进行一次人口与城镇化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利用调查结果推算当年主要人口数据,以满足县以上各级政府的需要。 
1.调查总体设计。该项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各省辖市为次总体,以县级为子总体进行抽样设计,拟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进行抽样设计。其调查结果对县以上各级人口主要数据有代表性。 
2.全市调查样本总量。全市共抽取样本20万人左右,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每个县(市)、区的样本量约为1-2万人。全市样本分布涉及每个乡级单位,共抽取约800个调查小区。 
3.调查组织方式。该项调查在核实全市乡级、村级单位属性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届时将选聘1200名左右合格的调查员进行入户直接登记。 
4.调查结果。通过调查可获得县以上各级人口主要数据,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当年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城乡人口、城镇化率等。 
5.调查时间安排。该项的标准时点为每年的11月1日零时。具体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准备阶段(每年的7月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全市区域地址代码信息库的建立及维护,进行抽样框的编制及培训;进行抽中村级单位的边界的整理和调查小区的划分及小区边界的整顿;进行全市各级调查工作人员和调查员的培训;完成调查摸底等工作。 
二是登记阶段(当年的11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调查员入户现场调查登记;复查议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 
三是数据处理、分析评估和公布数据阶段(当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主要任务是:全市调查主要指标的快速汇总;调查表的编码和光电录入及机器汇总工作;数据质量的评估、公布调查结果。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法进行调查 
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是我市统计部门获得年度人口与城镇化率数据的主要渠道,为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调查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严禁瞒报和虚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扰调查工作。对弄虚作假或干扰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全市各级调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全市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将调查全市所有的县(市)、区,涉及全市的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内容复杂、难度较大。全市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按照全省统一方案分级组织实施。 
2.做好人员组织 和选聘。每个县(市)、区需要调查员80?150名。调查员由各县(市)、区负责选调配备。可以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干部、教师、大中专学生和离退休人员中选调,也可以临时从社会招聘。调查员应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胜任调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3.搞好社会宣传动员。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是一项新的统计调查工作,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为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4.认真落实调查经费。落实好调查经费是顺利进行调查工作的基本条件和基本保障。全市人口与城镇化调查经费由地方财政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要把人口与城镇化调查经费落到实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及时到位。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调查经费的管理,精打细算,杜绝一切浪费。 
5.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全市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要协调统计、财政、民政、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工作。统计部门负责调查的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调查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每年户籍人口、暂住半年以上人口的统计数据;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每年行政建制、区划调整变化情况的统计调查数据;建设部门负责提供每年市、镇城区建设规划情况以及由于城区建设而引起市、镇人口变化的区域核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调查工作,为全市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数据。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