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三峡库区移民培训规划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19:59:29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4]84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培训工作,重点抓好移民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移民就业增收能力,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移民局编制的《重庆三峡库区移民培训规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一日
重庆三峡库区移民培训规划
为做好重庆三峡库区移民培训工作,提高移民生产技能,增强就业增收能力,促进库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渝办(2004)3号)精神,特制定《重庆三峡库区移民培训规划》。
一、切实做好移民培训工作是适应库区工作新形势的客观要求
截至2003年底,我市已累计搬迁安置移民69.1万人,大多数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但是,随着三峡工程蓄水,移民安置和库区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开始显现,特别是部分后靠农村移民安置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关闭破产,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居民、占地移民就业难,库区产业“空心化”问题较为突出。据调查,全市已搬迁安置移民中约有20万人在生产生活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将直接影响到库区的发展和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三峡移民稳定安置和库区发展问题,国家有关部委正在研究制定支持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做好移民稳定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对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市三峡库区发展和移民稳定安置要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好产业培育,大力发展库区特色经济;一手抓好移民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移民劳动就业增收致富能力。因此,我市要将做好移民培训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三峡移民及库区发展的重点之一,切实抓紧抓好。

二、移民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移民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全面提高移民素质为目标,以移民劳动技术培训为重点,充分利用移民培训基地和社会办学资源,将移民技能等级培训与移民务工上岗岗前培训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移民劳动技能,促进移民就业增收致富。
(二)移民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适应市场需求的原则。要面向劳动就业市场需求,组织移民技能培训。根据移民意愿,确定移民技能培训专业。外出务工培训要按用工单位需要组织订单式培训。
2.与库区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移民培训要立足于库区优势产业发展,通过移民劳动技能培训促进库区产业发展,促进移民就业增收致富。
3.充分利用社会办学资源的原则。在用好现有移民培训基地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在劳动技能培训方面的优势,大力开展委托培训。
4.以区县为单位分级负责培训的原则。移民培训工作坚持以区县为基础,以移民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责任制,确保移民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三、移民培训工作的对象、内容、目标与任务
(一)培训工作对象:包括三峡库区就地后靠安置的农村移民、城镇移民、淹没企业职工和城集镇占地移民。对生活困难的农村移民、城镇纯居民、淹没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集镇占地移民要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培训。
(二)培训工作内容:种养殖业培训,要紧紧围绕库区柑橘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二、三产业培训,要围绕库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再就业工程”开展好加工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旅游业和服务业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增强就业增收能力。外出务工的移民要遵循“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移民自愿,合同管理”的原则,开展订单式培训。
(三)培训工作总体目标:在2007年前使每一位应该享受培训的移民能够接受一次有效的从业技能培训,使每一移民户有1名以上合格的技术工人。
(四)培训工作任务
全市计划培训移民10万人,其中农村移民5万人,城集镇移民1.5万人,企业下岗失业人员3.5万人。
分年培训计划为:2004年培训2.5万人,2005年培训2.75万人,2006年培训2.64万人,2007年培训2.11万人。
分产业培训计划为:种养殖业培训2.82万人;第二产业培训2.54万人,其中农村移民培训0.51万人,城镇移民培训2.03万人;第三产业培训4.64万人,其中农村移民培训1.67万人,城镇移民培训2.97万人(详见附表)。

四、培训方式
充分利用社会办学资源,多形式、多层次推进移民培训工作。发挥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业的办学优势,以委托培训为主要培训方式。通过招投标或协商委托形式选择培训学校,实行合同管理。
移民技能培训分市级培训和区县级培训两个层次进行。移民初、中级劳动技能培训由区县组织实施,少部分特殊技能、高级劳动技能和专业性强的专业培训,由市移民局委托市级有关部门或办学机构组织实施。
移民技能培训实行理论教学和实验示范教育相结合,移民技能培训时间每人不低于120学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五、移民培训工作管理
(一)建立完善移民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包括培训基地、培训学校、师资队伍、培训教材和质量评估的培训体系。加强教学管理,优化培训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提高培训质量。注意选拔优秀的师资力量,逐步建立一支专业门类齐全、教师结构合理的兼职师资队伍。贯彻因人施教、学以致用的方针,注重培养移民生产技能和致富能力。建立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管理,全面考核各办学机构的培训质量。
(二)建立完善移民培训信息反馈机制
依托中国重庆市劳动力市场网等各种市场网络,建立三峡库区移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为各级移民培训提供准确快捷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指导各级移民培训工作。
建立移民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调查制度。各级移民部门要开展移民培训意愿调查,根据移民就业意愿、市场需求信息和订单,及时组织移民进行培训,以满足移民安置和市场需要。
(三)积极引导移民参加培训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移民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移民技能培训班办理技能证书要严格考核、合理收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与项目要优先扶持已获得技能培训证书的移民,组织外出务工要重点吸纳已获技能培训证书的移民参加。

六、移民培训资金及管理
移民培训经费按培训项(课)目进行定额补助,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统筹掌握使用。区县(自治县、市)移民技能项(课)目培训补助标准为人均350元;重庆市组织的移民高等级技能培训补助标准按培训内容、人数和时间长短进行专项审批。
移民培训经费要严格执行移民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单独列账,专款专用。要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业”的原则,管好用好移民培训经费,严禁截流或挪用。

七、组织领导与工作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组织本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培训工作,区县(自治县、市)移民部门要建立移民培训机构、落实人员,扎实推进移民培训工作。
市移民局负责全市移民培训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下达全市移民培训计划,落实移民培训经费,检查指导并考核区县(自治县、市)培训工作。市经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农业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监督管理分行业培训和证书发放以及劳务输出培训。
建立移民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将移民培训工作纳入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区县(自治县、市)、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移民培训计划的区县(自治县、市)、单位,取消年度移民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各区县(自治县、市)每月向市移民局报告计划执行、受训人数、证书发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市移民局要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培训工作及时给予检查、督促、指导,对移民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移民培训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附表:1.重庆三峡库区移民技能证书培训规划表(略)
2.重庆三峡库区农村移民技能培训内容汇总表(略)
3.重庆三峡库区城镇移民技能培训内容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