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设部公告第360号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1、5.0.1A、5.0.5、5.0.6、5.0.7、6.2.7、6.5.1、7.1.3、8.0.2、10.3.2、12.0.1、12.0.2、12.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设部公告第360号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1、5.0.1A、5.0.5、5.0.6、5.0.7、6.2.7、6.5.1、7.1.3、8.0.2、10.3.2、12.0.1、12.0.2、12.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