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现批准《地铁限界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96-2003,自2003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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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地铁限界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96-2003,自2003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