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不是。传销虽然与经济有关,但是并不属于经济犯罪。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案例】
陈某从2017年1月起从事某本草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通过设置六级代理商和总代四级返利的营销模式,采用不同级别差额进货价格及返利的方式来获取高额利润。
截至2018年底,当事人团队形成各级代理和终端消费者约45.7万人的庞大营销网络,在2017-2018年累计销售所得12.23亿元,利润总额2.22亿元;当事人累计获得返利金额1355.47万元。
【判决】
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属于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2020年6月,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36亿元、罚款200万元,合计罚没2.38亿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