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07日15:10:04

1.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是 环境法和 自然资源法的统称。“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 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 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我国制定的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 1996.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994.1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2002.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2000.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 1999.12.2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1998.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正) 200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7.10.28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2006.0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2004.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 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 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06.28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3.01.02。

3.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 护。

具体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 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 炭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 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 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 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 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 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 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 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 条例。

另外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罪” 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4.论述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1、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1)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它是在地球人口日益膨胀、自然资源日益紧缺 情况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管理制度,是自然资源价值在法律上的体现和确认。 长期以来,自然资源一直被人们作为没有价值的东西而无偿地占有、开发和利用,甚至在一些权威理论上也认为无人类劳动凝结的自然资源是无价值的,从而导 致了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

随着地球人口的增加,地球上的自然资源越来越显得短缺。在20世纪60—70年代甚至出现了资源危机。

目前,在世界的许多 地方,淡水资源、森林资源的短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短缺,更使一些野生动植物处于灭绝或濒危状态。由此便引起人们对“资源无价”理论的反 思,并提出和建立了自然资源的价值观和价值理论。

现在,自然资源具有价值的观念已为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并在许多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立法中得以体现。集 中体现自然资源价值的法律制度就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一是它有利于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二是 它有利于为开发新的资源筹集资金,并有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恢复;三是它有利于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形式 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因各个国家和地区具体情况的不同,其采用的形式也有所不同。综合起来基本上是两种形式,一是收税,二是收费。

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 国家通常是采取收税的形式,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一般是采取收费的形式。但大多数国家则是既收税,又收费。

在收税方面,有的是对开发者收税,例如,哥 斯达黎加征收的木材采伐税;有的是对经营者收税,例如,木材贸易税、野生生物及其制品贸易税;有的是对能造成资源破坏的重大开发项目征收环境资源维护税;有的是征收自然资源建设税。2、自然资源档案制度 自然资源档案是对 自然资源调查所获资料、成果按一定方式进行汇集、整理、立卷归档,并集中保管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总称。

建立自然资源档案的目的是为了掌握自然资源的现状和变 化,评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效果,为编制自然资源规划,确定开发利用目标和保护管理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自然资源档案制度 则是法律对自然资源档案的种类、级别、适用对象、内容、范围、资料更新时间、查阅和借阅方法、保管技术和设施与设备、保管机构及其管理要求等所作的规定。

它是自然资源档案的法律化。我国的一些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档案制度。

例如,《森林法》规定了森林资源档案制度,《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了野生动 物资源档案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了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是更加全面的土地资源档案。

但是,目前我国还 没有一项统一的自然资源档案立法,因此各类自然资源档案制度的要求极不一致。3、自然资源许可制度 自然资源许可制 度,又称自然资源许可证制度,它是指在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 管理措施。

它是自然资源行政许可的法律化,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机关进行自然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采用自然资源许可 制度,可以把各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并将其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它有利于对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各种活动进行事先审查 和控制,对不符合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活动不予批准。同时它还有利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需要,对持证人规定限制条件和特殊要求,便于发证机关对持证人实 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自然资源许可证,从其性质看,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开发许可证。例如,林木采伐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采集证等;二是资源利用许可证。

例如,土地使用证、草原 使用证、养殖使用证等;三是资源进出口许可证。例如,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证等。

从表现形式看,有的叫许可证,有的叫证书或证明书等。 我国在自然资源保 护管理中普遍实行了许可制度。

在土地资源方面,有“土地使用权证”;在草原资源方面,有“草原使用权证”;在森林资源方面,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 件;在矿产资源方面,有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在渔业资源方面,有养殖使用证、捕捞许可证;在野生动物资源方面,有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 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在水资源方面,有取水许可证等等。

5.我国保护环境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宪法》、《水法》。

与环境相关的法律包括:

1、《宪法》中环与环境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九条、第十条、滴二十二条);

2、环境保护综合法《中华人们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环境保护单行法:可分为三类,(1)自然资源保护法,如《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2)污染防治法,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3)其他类的法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

6.试述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中国的环境立法源远流长。

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法起步于2O世纪70年代末,发展很快。 1979年。

中国通过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律一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截至1998年,中国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律6部、与环境相关的资源法律9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34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90多件、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900余件、环境保护军事法规6件,缔结和参加了国际环境公约37项,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1995年和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通过了关于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1997年3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有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

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技术依据。中国的第一个环境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诞生于1973年。

随着环境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深入和发展,环境标准的内容日趋丰富,已经形成既符合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环境标准体系。截至1998年底,中国历年来共发布国家环境标准412项,现行的有361项,其中环境质量标准10项,污染物排放标准80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230项,环境标准样品标准29项,环境基础标准12项,历年共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即环境行业标准)34项。

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基本法》 ◇◇◇二、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调整环境保护方面社会关系的指导规范,也是环境保护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必须遵循的准则,它反映了环保法的本质,并贯穿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全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三同步方针" 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三统一方针"。

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就是"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环境保护中预防污染不仅可以尽可能地提高原材料、能源的利用率,而且可以大大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减少二次污染的风险,减少末端治理负荷,节省环保投资和运行费用。

"预防"是环境保护第一位的工作。然而,根据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工业企业做到"零排放"也是很困难的,所以还必须与治理相结合。

3. 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常也称为"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其基本思想是明确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经济责任。 4. 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技术、社会各个方面的复杂又艰巨的任务,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解决这种关系全局、综合性 很强的问题,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5. 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保护环境,不仅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的权利。 ◇◇◇三、我国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法》第四章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进行了总结,并做出了11条规定。

目前我国环境管理的制度措施主要有八项,即:(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三同时"制度;(3)排污 收费制度;(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制度; (6)排污许可证制度;(7)污染集中控制制度;(8)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 下面重点介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五项,其余的略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该制度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首先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明确项目对环境可能的影响及提出针对这些影响的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环境主管门审批后才能进行建设施工的制度。 同时,具体规定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审批权限,以及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实施资格审查的制度。

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即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一切引进项目,包括区域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 2)规定了评价的时机,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 必须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

3)规定了负责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体,即开发建设单位。 4)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内容。

5)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包括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编报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筛选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审批程序。 6)规定了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和资格审查制度。

7)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资金来源和工作费用的收取。 8)规定了其他配套措施。

如"三同时"制度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项目的决策、项目的选址、产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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