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10日11:40:03

1.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原发布者:hx资料库

第一章教育法规导论(一)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教育法规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二)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基础和灵魂,而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体现,是政府实施教育政策的有力保证。(三)教育法规的作用: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教育法规具有强制作用比如:为了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有政策可依、有法律可依,这体现了教育政策、法规的保障作用。(四)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1、宪法《宪法》中得有关教育的条款是最根本的教育法渊源,是制定一切教育法的依据。2、教育法律教育法律是教育法规最主要的渊源。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为Array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教育行政法规其名称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补充:1.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它是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2.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国务院。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奠定了我国教育制度的基础,是决定我国教育发展的根本法。E.教育义务包括:国家的教育义务、社会的教育义务、学校的教育义务、教师的教育义务、学生的教育义务。Array:指“行为准则”要素中具有许可、免除、保障

2.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关系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赋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除了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优化和提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颁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以及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扩展资料

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

1、教育法律法规要普及,为依法治教创造良好环境。要把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作为全面依法治教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普法规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要首先带头学法,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教育法律法规要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负责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普法工作的指导,在广大教师、学生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法制教育,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法律,促进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和规范行为的社会氛围,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奠定基础。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我国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教育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教育行政法规

1、教师资格条例

2、幼儿园管理条例

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4、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三、教育部门规章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4、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5、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四、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我国教育法律有哪些

我国教育法律 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它作为国家教育的根本大法,为我国实现依法治教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对进一步落实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维护学校、教师以及受教育者等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发挥着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作出了法律规范。

义务教育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学校教育。义务教育法对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以及家庭、父母所应承担的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用法律来保障我国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一部保障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地位;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师的待遇和教师的管理制度以及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进一步提高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全面具体的法律依据。

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该法规定了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机构的设立、条件、标准和审批,以及全社会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等重大问题,对于建立职业教育制度,培养各种应用人才和具有专业技能知识的劳动者,提高劳动者的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推动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发展,为高等教育的健康、全面发展,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跨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的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此外,国务院制定了十几个有关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规,如《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单独或者与其他部委联合发布了数百个有关教育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也制定了大量的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与这些教育法规和规章共同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教育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束了在教育领域中无法可依的现象。‍。

5.教育法律法规

答:《教师法》第八条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要承担民事责任。要求老师公开道歉,并给予相应经济补偿。不过建议你还是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再起诉。

6.学生法五种法律

学生的法律责任,是指学生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一、学生的合法行为法律法规关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对学生明确了允许什么行为、要求什么行为、禁止什么行为,从而在法律上将学生的行为划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两大类。学生的行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范,将个人的行为与法律的规范原则相一致。

学生的合法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一)符合法律规范或法律原则要求的行为;(二)对社会和教育秩序有益至少是无害的行为;(三)为法律所允许、所鼓励,并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有些行为虽然法律规范没有明文禁止,但可能与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相背,应受舆论谴责。

学生的合法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合法行为和不作为的合法行为。前者是指符合法律规范或法律原则要求的积极行为,后者对学生来说主要是指遵守禁止性规范的行为。

如学生努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努力培养自己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属于“作为”的合法行为。学生不聚众闹事、不打架斗殴便是属于“不作为”的合法行为。

为了鼓励和引导学生建立合法行为,防止或减少违法行为,使之行为更多地与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要求相一致,国家在运用法律法规确定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还规定了与学生的行为相适应的确认、保护、奖励或者否定、撤消、制裁的法律后果。对合法行为可按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贡献分为一般的合法行为和受奖励的合法行为。

国家教委对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及择业优先权等奖励制度,对农、林、师范等专业的学生和自愿去偏远贫困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给予专业奖学金和加薪的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导向作用。国家通过上述法律手段,促进合法行为的增多和违法行为的减少,从而使法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现。

学生应当自觉学法、守法,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范,符合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要求。二、学生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及法律制裁与合法行为相反的是违法行为。

学生的违法行为,是指学生作出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危害社会和教育秩序的、有过错的行为。违法的基本属性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的统一,即它表现为不履行法定的义务,作出法律禁止的行为,超越法律允许的滥用权利,从而对他人的权利和利益以及统一的法律秩序造成危害。

学生的违法行为,依其危害程度可划分为严重违法和一般违法,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刑法。此外则为一般违法。

学生的违法行为,依其与教育的关系,可划分为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危害教育法律秩序的教育违法,和违反基本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社会违法。本章所讨论的学生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并对教育法律秩序造成危害的教育违法行为。

学生的教育违法,依其违法性质主要可划分为三类:(一)刑事违法属于严重违法,也称犯罪,是指触犯刑事法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二)民事违法属于一般违法,是指违反民事法规依法应追究民事责任的行为。

学生的民事违法多数表现为侵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同学的人身权与财产权的行为。(三)行政违法也属于一般违法,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规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

法律责任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法律责任是国家对违法行为作出的否定性反应,要求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津后果,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学生的法律责任及有关法律制裁,依其违法行为的性质,主要分为三类:1.刑事责任和刑事制裁刑事责任和刑罚,是法律责任和制裁中最严厉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认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2.民事责任和民事制裁民事责任是指由民事违法行为或特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教育民事制裁是由国家审判机关或教育行政机关对民事违法者或无过错行为者依其所应负的民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此外,还可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3.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行政责任是指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学生来说,认定和追究行政责任的主体主要是行政主管机关。与学生相关的行政制裁形式主要有:(1)行政处罚是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个人或组织所实施的惩罚措施。

因此,对学生的教育行政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机关,或由其授权的特定机构如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学校依照校纪校规,对学生作出的有关处理,不能称为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是行政制裁中最严厉的一种。是对有违法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劳动教育的行政惩罚措施。

劳改期限一般为1——3年。三、学生违法的主要表现及其法律追究本章讨论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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