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法律法规案例

2021年04月13日17:30:03

1.针对网络营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搜索引擎网络营销方法, BBS网络营销方法,博客网络营销方法,微博网络营销方法、微信网络营销方法。

第一种搜索引擎网络营销方法:搜索引擎营销分两种:SEO与SEO即搜索引擎优化,是通过对网站结 构(内部链接结构、网站物理结构、网站逻辑结构)、高质量的网站主题内容、丰富而有价值的相关性外部链接进行优化而使网站为用户及搜索引擎更加友好,以获得在搜索引擎上的优势排名为网站引入流量。PPC,是指购买搜索结果页上的广告位来实现营销目的,各大搜索引擎都推出了自己的广告体系,相互之间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搜索引擎广告的优势是相关性,由于广告只出现在相关搜索结果或相关主题网页中,因此,搜索引擎广告比传统广告更加有效,客户转化率更高。

2.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一: 一刚上小学二年级的男童,在某购物网站以他父亲李某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了客户信息,并且订购了一台价值1000元的小型打印机。

但是当该网站将货物送到李某家中时,曾经学过一些法律知识的李某却以“其子未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接收打印机并拒付货款。由此交易双方产生了纠纷。

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在虚拟的世界,但却是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履行,应该也能够受现行法律的调控。而依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和第55条的规定,一个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应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其子刚刚上小学二年级,未满10周岁,不能独立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所以该打印机的网上购销合同无效;其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拒付货款。 对此,网站主张:由于该男童是使用其父亲李某的身份证登录注册客户信息的,从网站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与其达成打印机网络购销合同的当事人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而并不是此男童。

由于网站是不可能审查身份证来源的,也就是说网站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不应当就合同的无效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 电子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二: 海南经天公司1998年投资180万元完成开发并出版发行的《中国大法规数据库》,被海口网威公司2000年将其解密后,复制到其经营的《司法在线》网站上。

经天公司将该侵权的网上法规数据库下载,经过公证后将其作为证据,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海口网威公司是否侵犯了海南经天公司的著作权?为什么? 案例三: 赵某是国内著名拍卖网站的注册用户。

1999年10月1日晚上,他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一网站正在举办“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于是在阅读了拍卖公告后就参与了竞拍。经过一番竞价,赵某以最高价竞得3台电脑,并且该网站公布的拍卖结果中确认拍卖成交。

过了国庆假期,赵某汇款1万余元打算取得拍来的3台电脑,但是事情并没有想像的那么简单。 赵某称当时他在这家网站的“买家须知”中看到拍卖周期是10月1日至10月5日,但是在10月8日他再次上网时,发现该网站仍在进行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而且截至日期改为了10月10,他已经拍卖成交的3台电脑正在以他的拍价为底价继续拍卖,10月9日公布了第二次拍卖结果。

对该著名拍卖网站出尔反尔的做法,赵某当即提出抗议,认为网站违约,必须承担责任。于是赵某把这家网站的主办者北京某电子技术公司和某国际拍卖公司等多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给付他拍得的3台电脑费用,赔偿电脑贬值损失1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问题:赵某拍得的3台电脑是否有效?为什么?。

3.网络营销的经典案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最新事件营销十大经典案例 案例一: 私奔圣地天台山!案例二:宇泰家具:有了难题要“高调解决” 案例三:因世博荣耀披身,伊利全面大赢 案例四:英利,突破世界杯营销之路 案例五:王老吉,亚运营销的另类解读 案例六:金六福 “春节回家互助联盟” 案例七:广之旅亚运营销 案例八:美团,0元抽取10万元私奔基金 案例九:东风雪铁龙,“车上芭蕾” 案例十:奔驰smart ,史上最牛汽车团购 企业管理制度要根据企业管理体系制定,一般企业管理体系制定过程:确认的组织结构、部门设置,岗位设置、工作流程(应当涵盖多个分项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当然每个过程要有详细的相关说明和接口要求,最后逐一编写部门管理制度(应当按本部门职能分解对照分项管理体系),和绩效管理办法。

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 内部管理细则文本 内部管理细则参考格式 公司内部细则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七节 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第八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四章 人事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第四节 工资、待遇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七节 附则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三节 文印室管理规定 第四节 电脑室管理规定 第五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节 电话使用规定 第七节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八节 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九节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第六章 合同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三节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四节 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六节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七节 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七章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 第二节 房产销售 第三节 物业管理 第八章 工业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引进和开发 第三节 企业管理 第九章 审计、监察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审计 第三节 监察 第十章 考勤 第十一章 保密工作 第十二章 安全保卫 第十三章 晋升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分则 第十四章 奖惩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奖励 第三节 处罚 第十五章 岗位职责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二章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三章 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 第四章 方针目标的展开 第五章 方针目标的实施 计划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企业计划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长远规划 第三章 年度综合计划 第四章 指标管理 第五章 计划指标的调整 第六章 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统计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第四章 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第五章 统计工作的交接 第六章 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原始记录工作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企业原始记录工作管理制度 审计工作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务和范围 第三章 机构 第四章 职权 第五章 程序 第六章 奖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章 物资验收入库 第三章 物资的储存保管 第四章 物资发放 第五章 其他有关事项 计量室工作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企业计量室工作制度 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物资消耗定额的内容 第三章 物资消耗定额的制定和修改 第四章 限额供料 企业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场预测 第三章 经营决策 第四章 产销平衡及签订合同 第五章 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第六章 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质量信息管理 第二章 质量审核 第三章 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节录) 第一章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第二章 设备管理内容 企业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技术建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的内容 第三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范围 第四章 技术建议、管理建议的审查和处理 第五章 奖励与审批程序 第六章 附则 建议您到百度去查更多的资料。

4.关于网络营销的法律

1、根据《出版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根据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在原审批部门备案后,可进行互联网上出版物的购销活动,非出版物发行单位不得开办“网上书店”或进行互联网上出版物的购销活动。 2、合理,依据上述法律法规。

交不出罚款可以拍卖电脑主机等财产。 3、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2000 元以上 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一)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反对宪法,危害国家 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及法 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 (二)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明令查禁的出版物的; (三)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盗版、盗印的出版物的; (四)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无书号、刊号、版号及伪 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的。

4、不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 5、笔录必须签字盖手印。

6、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7、根据《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的全国性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应当由其总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可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批发业务的发行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的批发业务。 第三十七条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零售业务。

5.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一)、内容概括:

甲公司通过E-mail向乙发出要约,且乙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诺,届时合同已形成,但甲却未在有效期内履行合同,却在有效期过后,根据正上涨的国际MP再次通知乙使之拒绝,此后甲又将以另一价格与丙达成交易。从而引起纠纷。

(二)、乙公司承诺有效,他们订立的合同成立。

因为:(1)、要约——承诺就是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

(2)、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的主体须有一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订立程序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3)、本案例中甲乙是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即电子合同。

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作出承诺,故乙公司的承诺是有效的。

(三)、甲公司以2300$/吨的价格将该批咖啡豆卖给了美国的丙公司构成了对乙公司的违约。

因为:1.甲、乙双方已在规定的6月1日至6月8日的7天有效期内签订了电子合同,合同一形成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受到电子商务法律的保护,故甲公司并未在有效期内对乙公司的承诺或双方的合作作出回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2.乙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对甲公司作出承诺,而甲公司在6月9日才发现该邮件,且已过了有效期,而后又以过期后正在上涨的国际市场价格与丙公司达成交易,故构成违约。

3.从报盘方面来讲,甲公司作为发盘人,有权利按照国际市场价格确定报价,更新报盘,但却是在有效期过后

4.现行的《合同法》第11条将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列入书面形式的类型之中,从法律人确认电子合同具有等同于书面合同的效力。

(四)、从而:有案例可得:

1. 电子合同是指:

广义 : P255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其他类似手段拟定的约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形式。狭义:专指由EDI方式拟定的合同。

其特点是:

1. 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

2.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 对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人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手段表示。 对数据电文在合同订立上的法律效力作出法律保障。

(五)、启发:

1. 电子商务是在虚拟世界进行的贸易活动。作为一项朝阳产业发展中面临重重阻碍,而有关其法律规范的制定应相对滞后,因此我们应大力健全我们的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保障

2. 作为交易双方,都应自觉履行电子商务交易所签订合同的相应义务,这样才能将电子商务这一潜力产业发展壮大。

3. 作为学习了本案例的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在遵守电子商务法律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也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网络销售图书的法律法规问题

1、根据《出版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根据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在原审批部门备案后,可进行互联网上出版物的购销活动,非出版物发行单位不得开办“网上书店”或进行互联网上出版物的购销活动。 2、合理,依据上述法律法规。

交不出罚款可以拍卖电脑主机等财产。 3、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2000 元以上 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一)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反对宪法,危害国家 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及法 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 (二)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明令查禁的出版物的; (三)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盗版、盗印的出版物的; (四)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无书号、刊号、版号及伪 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的。

4、不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 5、笔录必须签字盖手印。

6、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7、根据《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的全国性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应当由其总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可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批发业务的发行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的批发业务。 第三十七条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零售业务。

7.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案例有哪些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也变得日益重要。为了规范、调整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了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编辑了本书。

本书收录了截至2002年底以前有关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按内容的不同分为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三部分。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本书编排体例科学合理,内容权威、实用,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法律工作者常备的法律工具书。

8.在网络营销方面急需解决的法律和政策问题有哪些呢

销,从组织架构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可分为对内和对外两种:对内等同于站在社会角度看人的问题,对外等同于站在自然人的角度看社会的问题。

哲学是被无数次实践检验过了的总结,在其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只需要理解使用而并不需要过多的质疑。 道家哲学认为,人之于社会和社会之于人的矛盾解决方法是完全一样的,那就是“无我”。

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两者的方向却是完全相悖的。社会需要每个人的自我牺牲以实现群体利益的最大化,而人需要保全自我,通过更多地占有社会资源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企业同时扮演了双重身份,对内需要员工的自我牺牲精神,对外需要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完全的“无我”便没有了企业本身,儒家中庸哲学提出的“致中和”就是相对保证了双方的存在。

以战略高度统领三大计划 营销计划的地位在企业中相当于战略计划,而市场计划、行政计划则相当于战术计划。营销计划需要考虑的是企业的中、长期步骤。

社会是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即所谓“牵一发动全身”,营销计划就必须考虑企业内部与外部市场的可承受度。 内部的行政执行计划和外部市场计划可承受度的对象都是人,主要元素都是成本,但这两方面对人和成本的估算方法是有很大区别的。

营销计划的对象是制定者自己,是自己要实现的梦想,而市场计划和行政计划的对象都是除自己外的其他人。 制定营销计划必须重视逻辑性 营销计划的制定是“站在今天看明天”,以目前的收益和总资产来憧憬未来的收益。

因此,营销计划的关键是被使用逻辑的正确性,而对其必需的成本做约略的估算。营销计划的制定者必须知道的是,任何事物只存在正反之分,并无对错之分。

之所以产生对错,是因为制定计划者本身的认识不足,为了达到正向目的,建立了为反向发展服务的支架平台。而为了达到反向目的,却建立了为正向发展服务的支架平台,这样,原本无对错的事物就产生对错之分了。

因此,营销计划的制定者必须具备很强的逻辑性和分析解构能力,这也就是哲学的本质。 行政执行计划离不开企业文化 行政执行计划,是企业为配合营销计划,在所必须经历的各阶段中最大可能地降低人员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方案。

思想是成本最低同时又是成本最高的工具,成功地塑造企业文化是行政计划的主要任务。 行政计划是企业站在社会的角度看问题的计划,它的特征是抽象与具体的结合——抽象的是阶段企业文化的养成,具体的是实现企业文化所需要的步骤,这就需要很明确地执行计划和很明确的成本预算。

企业文化的实现也可以看成儒家和道家“愚民”思想的实现。所谓“愚民”,并非是把员工变成傻瓜,而是用教育的方法尽可能地使所有员工都往同一目标努力。

市场执行计划把未知变成可控 市场执行计划,是为确保企业销售行为的顺利开展的决定性的辅助计划。它必须对产品的特征进行严格的定义(称为定位);它必须先行就企业产品定位对未来销售部门需要接触的对象进行灌输;它必须随时监控已展开销售的市场,把握并运用各种工具以修正目标群体与产品定位不符的感受;它必须为企业找到下一个新市场,这个新市场可以是对原有市场的深度开发,也可以是其他区域市场的开辟。

然后,把这些行为所需要的成本最大可能地明细化,使企业能够把未知尽可能地变成可控。计划分开做效率大提高 目前,多数中小企业把营销计划与市场计划、行政计划合并起来制定,这虽然能使总体营销战略更容易地通过日常计划来实现,但也容易使问题变得复杂化,也容易被过多的因素纠缠而导致很长时间内确定不了计划或者因计划太粗而无法贯彻落实。

以哲学的方法看清需要被解决问题的本质特征,把本该分开的计划分开做,实际上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和成本,同时,将增强计划本身的可被执行度。 “商场如战场”。

战场除了需要训练有素的战斗人员外,最重要也是经常决定战争胜败的关键因素是预备队。因此,在各项计划的预算中,准备资金设置的充足程度,也就成了计划最终得以安全实现的关键因素。

9.求 网络中 营销道德 方面的 案例

本文首先指出市场营销道德问题贯穿于企业营销活动的始终,随后介绍了市场营销道德问题在营销实践中的具体表现,提出防止市场营销不道德行为的途径有四条:企业自律,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完善法律法规以及加强行业协会管理. 企业营销的不道德行为会给社会造成严重的损失,那么市场营销道德究竟是什么?怎样杜绝企业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 一、市场营销道德的定义及判断标准 市场营销道德是用来判定市场营销活动正确与否的道德标准,即判断企业营销活动是否符合消费者及社会的利益,能否给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带来最大幸福。

判断某一营销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容易。有的营销行为,诸如贩卖假烟、假酒、假种子,漫天要价,虚假广告等普遍为社会所痛恨,其不道德性一目了然。

然而某些营销行为,囿于个人价值观及生活经历不同,每个人对道德与不道德存在着不同的见解,例如对何为欺骗性广告,人们的看法就各不相同。西方国家伦理界对营销道德的判断存在两大理论。

一是功利论,主要以行为后果来判断行为的道德合理性。如果某一行为能为大多数人带来最大的幸福,该行为就是道德的,否则就是有问题的或不道德的。

二是道义论,主要从处理事物的动机来审查是否道德,并从直觉和经验中归纳出人们应当共同遵守的责任和义务,以这些义务的履行与否来判断行为正确与否。现实中,人们通常把功利论与道义论结合起来评价营销道德问题。

二、市场营销道德问题在营销实践中的表现 市场营销道德问题贯穿于企业营销活动的始终,以下从企业营销基本组合出发逐一加以分析。 1、产品问题 产品中的道德问题,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①产品缺乏应有的质量,产品实际上提供的利益较少。

②企业有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披露与产品有关的危险。例如对儿童玩具中所含有的有害化学元素可能由于儿童的吮吸而致病,对于家用电器可能由于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等危险未加以披露。

③产品包装不能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或包装过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及环境的污染等。此外,某些行业故意使其产品很快地过时,鼓励消费者在尚可使用时就丢弃不用;制造厂家故意保留已发展成功且极具吸引力的产品特性,采用细水长流的方式推出,以促使消费者一再地更新产品,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这些也属营销不道德行为。 2、价格问题 在购买产品中出现掠夺性价格、歧视价格、垄断价格及未披露全部价格信息等都是价格行为中违背道德的典型表现。

具体表现为利用消费者对价格无知漫天要价,攫取超额利润;以不实的“厂价”、“批发价”和“成本价”大做广告,抬高标价再声称特价优惠等。一般来说,差异价格不一定都是违法的,但从道德角度看,差异价格易于引起怀疑,而且,如果价格差异性是用来削弱或伤害竞争对手时,就会产生道德问题。

价格中的道德问题还包括营销系统通过巧妙的安排,使价格比合理的水平高出许多,很多消费者指责现代商品价格中所包含的广告及促销费用过高。某些垄断性行业对产品实行超额加成也构成营销中的道德问题。

3、促销问题 在信息沟通中经常会产生道德问题,诸如虚假和误导性广告,操纵或欺骗性促销,欺骗性战术或过度宣传等。在此,着重阐述广告及人员推销中的道德问题。

广告中的不道德行为主要表现为:①欺骗性广告,过度地夸大产品的功能效用,诱使消费者购买,这种广告在药品和保健品上表现得尤为明显;②误导性广告,在广告宣传中含糊其辞,故意利用易引起误解的广告语,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购买决策;③广告污染,有意义的节目常受到商业广告的干扰,印刷刊物几乎整本都是广告,美丽的风景区也常为广告所破坏。这些广告过多地向人们灌输“物质主义”、“性”、“权势”以及“地位”等观念,对社会造成严重的文化污染;④对竞争者的攻击性广告,通过含沙射影诋毁同业来抬高自己企业和产品的地位。

人员推销中的不道德行为主要源于对顾客的高压式推销,人们常说像百科全书、保险、不动产及珠宝这类产品都是靠推销员高压式推销出去的,而不是由顾客主动购买的。这类推销人员都被训练得具有整套的推销谈话技巧,以引诱人们购买。

4、分销问题 分销中的道德问题主要源于企业与分销商之间的关系,生产者可能胁迫其所控制的分销商从事某种特殊的违背道德的事情,以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在业务关系中分销商处于主动的地位,分销商也可能这样做而产生道德问题。纵观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整个过程,在每一个环节上,企业都可能出现道德问题。

尽管对上述问题经济学界和伦理界并没有形成共识,然而,对于营销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我们必须引起注意。因为这些道德问题,无论是对消费者的利益、企业自身的利益,还是对社会整体的利益均造成严重的损害。

对消费者而言,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影响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安全;对企业自身而言,不道德行为一旦被揭穿,势必使企业声名扫地,一蹶不振;对整个经济而言,市场营销不道德行为的泛滥必定导致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和整个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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