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在法律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1.公务员法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法在公务员的范围上有新的变化,法官和检察官也纳人了公务员的范围。在本法的立法过程中,曾有一种意见主张在职位分类中设置司法类公务员,将法官、检察官纳入这一类别,但法律并未明确。
2.其主要考虑是,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规定就是考虑到法官、检察官与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而且我国已经制定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因此,在本法有关职位分类制度中,未将法官、检察官与其他公务员合并在一起进行分类。
3.在这里,对法官、检察官不作职位分类上的调整,实际上正是贯彻和体现了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2.公务员法的法规体系一般有几部分组成
公务员法根据法律义务主体的不同,在公务员法中明确了法律责任主体,以确保公务员法的实施。这些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及公务员机关。公务员各级机关依照公务员法规定的权限履行公务员管理职责。机关作为公务员的管理者,有管理公务员活动的权利,也有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和执行有关指令的义务。机关在公务员法中的责任包括立法责任、执法责任、司法责任等。此外,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有着依法给予公务员赔偿的义务,因此,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主体还包括国家;
2、公务员。公务员作为公务员法的调整对象,有义务遵守公务员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公务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接受有关机关及其领导人的指令。公务员不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和有关规定,滥用职权和违反职责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一定条件下,公务员将与国家机关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关于公务员的法律责任问题,不仅涉及公务员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等都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公务员法对此未做专门规定;
3、行政公务人员。公务员法的监管主体是公务员机关,同时还包括在其中工作的行政公务人员。机关通过在其中工作的行政公务人员依照公务员法对其所属公务员进行管理。公务员法的行政公务人员既可以是从事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公务员,也可以是公务员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可以是受委托从事公务员相关事务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在从事公务员相关事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法定义务,如果滥用职权或违反职责,将承担法定的个人责任;
4、其他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等离职的公务员必须继续遵守公务员法关于辞职退休后的有关义务,包括保守秘密、遵纪守法、从业限制等。离职后的公务员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应根据情节轻重确定其相应的责任。此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包括不依法接受公务员工资调查的企业、违规接收离职公务员的单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个人等,在与公务员管理相关的社会生活活动中也必须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对人的义务,服从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和决定,执行生效的裁决、处罚等。从某种意义讲,他们也是法律责任的相对主体或义务主体。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公务员法》的意义
《公务员法》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
公务员法颁布施行,对于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对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公务员法》继承和发展了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4.如何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
律达网:如何遵守和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公务员法》的正式颁布和实施,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建设一支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支撑。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至今有一年半的时间了,在具体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通过本次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将贯彻《公务员法》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归纳整理,结合我旗具体情况与当前工作实际,提出了初步的解决办法。总体情况如下:一、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主要做法。
根据《呼伦贝尔市公务员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在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下,我旗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积极稳慎,学习宣传认真扎实,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工作平稳有序。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做好公务员法宣传培训工作。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成立了旗公务员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积极发挥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利用2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宣传了公务员法。
在《莫力达瓦日报》上开辟专栏,集中登载公务员法知识;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语和《公务员法》精神的内容;在莫旗政府网开设了公务员法知识专栏加载公务员法条文,滚动播出宣传语。依托旗委党校,采取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分级负责的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公务员全员培训,全旗1210名国家公务员全部参加了公务员法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在2006年3月份,旗委组织部会同旗人事局联合组织了以《公务员法》知识为主要内容,全旗各机关抽调参加的知识竞赛。通过形式各样的宣传、培训活动,为社会各界了解《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掌握《公务员法》、各级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夯实了理论基础。
2、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依法进行公务员登记工作。在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培训会议结束后,我旗专门召开了公务员登记工作会议和登记业务骨干人员培训班,传达了全市公务员登记培训会议精神,制定了《莫旗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务员登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登记范围、实施步骤和方法以及有关要求。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旗委拔专款购买了计算机设备,抽调了政治素质高、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在公务员登记初审报批中,我旗做到了“四个相符”,即严格审查编制情况,做到登记人员与编制部门台帐相符;严格审查基本条件,做到登记对象的基本情况与登记政策条件相符;严格审查档案材料,做到登记资料与原始档案材料相符;严格规范登记呈报材料,做到文字资料与电子文档相符。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我旗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圆满完成,组织人事部门共登记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1210名。3、把准政策,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工作。
为及时圆满完成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组织部门会同人事局认真研究工资改革实施的具体办法,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工资改革相关文件,做到了抢前抓早。首先,认真学习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学习请教,做到学懂、吃透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工资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其次,认真细致地查阅相关的干部个人档案资料,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表;最后,根据文件精神对照个人信息录入工资套改软件,生成工资套改审批表。
至07年5月份,组织部门管理的990名干部的工资套改审核、审批工作已圆满结束。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依法管理公务员意识问题。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杜绝公务员管理上的不规范现象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在配套制度建设中不断加强法治意识。(二)现有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和整体素质问题。
我旗现有公务员队伍大部分是在96年实行公务员制度后原单位人员整体过渡转入,近几年来,只在1997至2003年招录过四批公务员,总数不到100人,2003年以后未开展公务员招录工作,因此公务员队伍出现了更新不足,年龄偏大的现象。目前公务员队伍中35周岁以下的仅有252名,占公务员总数的21%,41周岁以上的673名,占56%。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对公务员角色的定位也逐步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传统的工作方法已不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求,而年龄偏大的人计算机、电子政务等现代化知识了解的甚少,导致办公效率不高。公务员初始学历偏低。
公务员学历虽然大部分都已达到了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但全日制的本科、专科毕业生很少,大部分都是参加工作后进修取得的,因此,理论基础知识比较薄弱,在日常工作中,靠多年经验积累工作的多,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少。(三)公务员考核与培训质量的问题。
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工作注重年终考核,对平时考核重视不够,考核容易流于形式,且激励机制不充分,造成机关办事效率低,人浮于事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很难发挥考核在公务员管理中的奖惩作用,难以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公。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公务员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我国的国情现阶段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 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 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 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二) 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三)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惩的;(四) 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 准的;(五) 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 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的;(六) 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七) 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一百零二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 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 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 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 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三条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 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第一百零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 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6.公务员法法律责任内容有哪些
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会相应地引起惩戒性和补救性两类内容,但在责任主体上却是有所区别的。
对于公务员机关及其从事公务员管理行政公务人员的违法,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内容上是不同的。对公务员管理各级组织的违法,较少要求组织承担惩戒性的责任,更多地是要求其承担补救性的责任;对公务员管理行政公务人员的违法,更多依据公务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情节,在对组织内部责任的承担上既要求承担惩戒性责任又要求承担补救性责任。
而公务员个人违法则是由于公务员个人不履行或不能依法履行其法定的义务、违反公务纪律或从事职务犯罪活动引起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务员法定纪律追究其责任,包括接受相应的行政、经济或者刑事责任。
7.如何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
律达网:如何遵守和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公务员法》的正式颁布和实施,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建设一支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支撑。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至今有一年半的时间了,在具体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通过本次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将贯彻《公务员法》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归纳整理,结合我旗具体情况与当前工作实际,提出了初步的解决办法。总体情况如下:一、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主要做法。
根据《呼伦贝尔市公务员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在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下,我旗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积极稳慎,学习宣传认真扎实,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工作平稳有序。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做好公务员法宣传培训工作。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成立了旗公务员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积极发挥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利用2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宣传了公务员法。
在《莫力达瓦日报》上开辟专栏,集中登载公务员法知识;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语和《公务员法》精神的内容;在莫旗政府网开设了公务员法知识专栏加载公务员法条文,滚动播出宣传语。依托旗委党校,采取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分级负责的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公务员全员培训,全旗1210名国家公务员全部参加了公务员法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在2006年3月份,旗委组织部会同旗人事局联合组织了以《公务员法》知识为主要内容,全旗各机关抽调参加的知识竞赛。通过形式各样的宣传、培训活动,为社会各界了解《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掌握《公务员法》、各级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夯实了理论基础。
2、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依法进行公务员登记工作。在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培训会议结束后,我旗专门召开了公务员登记工作会议和登记业务骨干人员培训班,传达了全市公务员登记培训会议精神,制定了《莫旗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务员登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登记范围、实施步骤和方法以及有关要求。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旗委拔专款购买了计算机设备,抽调了政治素质高、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在公务员登记初审报批中,我旗做到了“四个相符”,即严格审查编制情况,做到登记人员与编制部门台帐相符;严格审查基本条件,做到登记对象的基本情况与登记政策条件相符;严格审查档案材料,做到登记资料与原始档案材料相符;严格规范登记呈报材料,做到文字资料与电子文档相符。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我旗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圆满完成,组织人事部门共登记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1210名。3、把准政策,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工作。
为及时圆满完成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组织部门会同人事局认真研究工资改革实施的具体办法,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工资改革相关文件,做到了抢前抓早。首先,认真学习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学习请教,做到学懂、吃透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工资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其次,认真细致地查阅相关的干部个人档案资料,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表;最后,根据文件精神对照个人信息录入工资套改软件,生成工资套改审批表。
至07年5月份,组织部门管理的990名干部的工资套改审核、审批工作已圆满结束。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依法管理公务员意识问题。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杜绝公务员管理上的不规范现象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在配套制度建设中不断加强法治意识。(二)现有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和整体素质问题。
我旗现有公务员队伍大部分是在96年实行公务员制度后原单位人员整体过渡转入,近几年来,只在1997至2003年招录过四批公务员,总数不到100人,2003年以后未开展公务员招录工作,因此公务员队伍出现了更新不足,年龄偏大的现象。目前公务员队伍中35周岁以下的仅有252名,占公务员总数的21%,41周岁以上的673名,占56%。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对公务员角色的定位也逐步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传统的工作方法已不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求,而年龄偏大的人计算机、电子政务等现代化知识了解的甚少,导致办公效率不高。公务员初始学历偏低。
公务员学历虽然大部分都已达到了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但全日制的本科、专科毕业生很少,大部分都是参加工作后进修取得的,因此,理论基础知识比较薄弱,在日常工作中,靠多年经验积累工作的多,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少。(三)公务员考核与培训质量的问题。
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工作注重年终考核,对平时考核重视不够,考核容易流于形式,且激励机制不充分,造成机关办事效率低,人浮于事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很难发挥考核在公务员管理中的奖惩作用,难以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