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驾驶法律法规教案

2021年04月14日18:05:01

1.农村政策法规中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注意:(1)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农机监理机关考试合格、审核 批准后,获取驾驶(操作)证。

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必须携带。驾驶操作人员驾驶操作的农业机械必须与驾驶(操作)证的准驾 (准用)机型相符。

驾驶(操作)证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遗失 或损坏应及时到农机监理机关申请补发。 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和农用运输机械驾驶人员,核发统一的道路行驶的驾驶证;其他农 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核发农业部规定的驾驶(操作丨证。

(2) 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年度审验。因故不能按期参加年 度审验的,应事先向农机监理机关申请延期审验。

无故不参加年度审验或年度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3) 驾驶操作人员调出、调入或驾驶(操作)证记录有变化 时,需要及时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异动登记手续。

(4) 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按规定,驾驶操作人 员领取驾驶(操作)证后必须参加农机安全日活动,努力学习相关的安全法规,农机安全知识,维修、保养技术等。

农业机械操 作人员作业前,应当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查验;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 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2.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应承担什么法律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两种形式: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1) 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 第一,责令改正。

即由有关部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农业机械的行为,以行政命令的方 式,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收到责令改正的通知后,应 当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

第二,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轻 微的违章行为,如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违章作业,通过对农业机 械驾驶、操作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即可达到矫治违法行为的 目的,但是对于农业机械的违章操作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除责令 其改正违法行为外,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 处罚。

(2) 刑事法律责任。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 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农业机械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 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就是刑法所规定的 交通肇事罪。

3.拖拉机驾驶人考试科目有哪些

《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五条拖拉机驾驶人考试科目分为:

(一)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机械常识、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考试;

(二)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三)科目三: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

(四)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第十六条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考试。其中科目三的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可根据机型实际选考1项。

第十七条考试科目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其中,科目一考试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农业部制定,省级农机监理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4.拖拉机驾驶人考试科目包括哪些内容

拖拉机驾驶人考试科目分为:(1) 科目一。

①考试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监理法 规、规章;拖拉机及常用配套农具的总体构造,主要组成结构和功用,维护保养知 识,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操作规程等安全驾驶相关知识。②考试要求:试 题分为选择题与判断题,试题量为100题,每题1分。

其中,全国统一试题不低于 80% ;交通、农机安全法规与机械常识、操作规程试题各占50%。采用笔试或计算 机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③合格标准: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2) 科目二。

分为方向盘式拖拉机场地驾驶考试和手扶式拖拉机场地驾驶考 试。 前者考试内容包括:①在规定场地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驾 驶拖拉机的情况;②对拖拉机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③对拖拉机基本 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

后者考试内容包括:①在规定场地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 和操作要求完成驾驶拖拉机的情况;②对拖拉机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 力;③对拖拉机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 (3) 科目三。

分为拖拉机挂接农具考试和拖拉机田间作业考试。前者考试内 容包括:①在规定的机库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进库挂接农具的 情况;②对拖拉机悬挂点和农具挂接点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③对拖 拉机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

后者考试内容包括:①在规定的田间,按照规定的 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正确升降农具的情况;②对拖拉机地头掉头靠行作业的掌握 情况;③对拖拉机回程行驶偏差的掌握情况。(4) 科目四。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包括:在模拟道路或者实际道路上,驾驶拖拉 机机组进行起步前的准备、起步、通过路口、通过信号灯、按照道路标志标线驾驶、变换车道、会车、超车、定点停车等正确驾驶拖拉机的能力,观察、判断道路和行驶 环境以及综合控制拖拉机的能力,在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使用各种灯光的知识, 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安全驾驶情况。 拖拉机考试距离不少于3公里。

5.现行的农机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4、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5、农业部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推广法》;

7、《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云南省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法(试行)》;

9、《云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案(试行)》。

6.农机驾驶证被交警扣12分,C1证也同时也被扣了12分,这样该怎么处

驾驶证记了12分,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持有AB驾驶证的驾驶人还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7.农机证,怎么考

办理机构:农机监理站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地户籍

2、无本地户籍的需提交暂住证明

3、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申请的情形

拖拉机驾驶人考试科目分为:

(一)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机械常识、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考试;

(二)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三)科目三: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

(四)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办理程序:

1、审核拖拉机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1寸证件照4张《拖拉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查询全国农机监理信息系统

2、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预约科目一考试,查验驾驶培训记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4、按照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

5、复核受理网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编号,制作、核发《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收存驾驶培训记录,预约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

6、按照进行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

7、复核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拖拉机驾驶证档案编号

8、审核资料

9、制作、核发拖拉机驾驶证,收回《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10、将资料存入拖拉机驾驶证档案

需提交材料:

1、《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身体条件证明》

4、驾驶培训记录

5、《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6、《考试成绩表》

7、理论考试卷

8、拖拉机驾驶证信息表

考试费:

①拖拉机驾驶证考试,收费标准180元;

②联合收割机、链轨拖拉机驾驶证考试,收费标准130元 。

农机驾驶员培训费

(1)各种拖拉机驾驶员修理复训,收费标准48元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初训,收费标准380元

(3)小型拖拉机(四轮、手扶、三轮、7.35千瓦以下)驾驶员初训,收费标准160元,

(4)增驾培训,收费标准220元

(5)转型培训,收费标准160元

(6)各种农机修理工,收费标准130元

(7)小型机械操作手,收费标准70元

(8)各类农机管理人员,收费标准45元

8.农村政策法规中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

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1)农业机械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农业机械使用者造成农业生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农业机械使用者有权要求农业机械销售者先予赔偿。农业机械销售者赔偿后,属于农业机械生产者的责任的,农业机械销售者有权向农业机械生产者追偿。

因农业机械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赔偿损失。维修质量不合格的,维修者应当免费重新修理;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维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出厂、销售或者进口国家禁止出厂、销售或者进口的农业机械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的,责令改正,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大概有以下这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兽药管理条例 种畜禽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植物检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一)综合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二)种植业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 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清单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 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关于进步加强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三)畜牧兽医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兽药批准文号管理规定 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 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 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 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试行办法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兽药广告审查办法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关于严禁非法使用兽药的通知 关于加强兽药名称管理的通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 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四)渔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 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渤海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 黄渤海区对虾亲虾资源管理暂行规定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 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渔业船舶船名规定渔港费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员证管理使用规定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五)农机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 农业部农业机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 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六)农垦关于加强农垦企业劳动安全工作的规定 农业部国营农场农机化管理暂行细则全国农垦职工教育暂行规定(七)科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八)市场信息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九)农村合作经济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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