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换届选举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15日10:30:03

1.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I

中国残联理事长 郭建模 (2003年2月24日)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第十七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在这里,我作一个总结性的发言,所讲问题的大原则,和理事会的其他同志进行了沟通,取得了一致的意见;一些具体的提法、表述,不一定准确,请理事会其他同志纠正。إ 我想讲三个问题:إ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和收获إ (一)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إ 十六大之后,四代会之前,这样一个时间段,决定了这次工作会议的主题:除按照年度会议的惯例——总结上一年工作,安排当年工作之外,重点是: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为召开四代会做准备。这里我没有提是本届理事会的最后一次全国工作会议,是因为9月份自强模范表彰大会和四代会套着开,程序复杂,头绪繁多,需要上下沟通、协调的事情很多,很有可能再开一次全国工作会议,把两大活动作一安排。

إ (二)朴方同志作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讲话。إ 朴方同志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带领残疾人共同奔小康”为题的讲话,是一篇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十六大精神的报告,也是即将召开的中国残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基调报告。

报告勾画了本世纪头二十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蓝图,提出了带领残疾人共同奔小康的奋斗目标,分析了实现这一目标面临的困难和有利条件,号召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科学的态度,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奋斗。إ 全篇讲话,我认为应把握以下四个要点:إ 1.提出共同奔小康的奋斗目标,这个决心一定要下,困难再大也必须下。

因为这是六千万残疾人这个群体的政治诉求。作为这一群体权益的代表组织,如果不能适时地提出这一奋斗目标,有负6000万残疾人的重托,也是历史性的失误。

无论是于残疾人这个群体,还是于国家发展的大局,我们都必须责无旁贷地肩负起这一历史的责任。在这个时期必须提出这样的奋斗目标,困难再大也必须下这个决心。

إ 2.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措施,是纳入国家发展大局,捆绑式推进。纳入,不会是自然而然、轻而易举的,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迫切愿望,提供残疾人的现实状况,拿出扶持、辅助的具体措施,列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还要为规划的落实奔走呼号、八方协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

总之,我们不是另搞一套,而是随着国家发展的大局,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起共同奔小康。我们奋斗目标的实现要依赖于大局,服从于大局,纳入大局,同时也是对大局的一种促进,是为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我们的贡献。

إ 3.要有科学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目标和规划。东、中、西部情况不同,城市、农村存在差异,发展的目标、重点、措施也应有所不同。

近年来,朴方同志在各地的讲话中提出了三个“三”。

2.国家最近有什么关于残疾人的通知/法律/法规出台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国家和重庆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重庆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市政府162号令等对残疾人在康复扶贫、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等方面均作了明文规定。县政府于2002年下发了《关于全县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垫江府发[2002]29号)文件,对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作了具体规定。优惠政策共十四条,涉及内容广泛,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该优惠政策的出台,有力地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对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县残疾人凭证享受优惠政策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照顾。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该政策的部分规定已无法适应新的形势。如农业税费的取消、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等,因此,县残联将待重庆市相关政策出台后,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新的残疾人优惠政策报政府审定后颁布施行。残疾人将享受更实在、更全面的优惠照顾。

来信人想从事个体经营,开办手机店,按照垫江府发[2002]29号文件第5条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直接从事个体修理和服务性行业的残疾人,应优先安排场地、核发营业执照只收工本费,免收管理费。税务部门按国家新的规定,国税部门按经营性质、经营规模及营业收入确定国税起征点,在此基础上确定减免标准。地税部门将营业额达到8000元定为地税起征点,营业额在8000元以下免征税费,8000元以上实行定额减免。

3.残疾人社会政策法规是什么

(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1、康复权: (1)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2)残疾人教育要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征和需要。

来源:考试大 (3)国家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4)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社会应当对残疾人开展扫盲、职业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3、劳动权:4方面内容。 4、精神文化生活权: 6、环境友好权: (1)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早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

(2)国家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有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3)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 (1)加强立法,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2)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用率手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来源: (3)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加强保障磁能积任何非权益的法制宣传工作。

4.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1990年,国家颁布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1994年颁布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2007年颁布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有50多部,现已形成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支撑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体系,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和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

《残疾人教育条例》对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教师、物质条件保障和奖励与处罚做了明确规定。

《残疾人就业条例》对用人单位的责任、保障措施、就业服务和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 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高等教育法》第9条规定:“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35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5.残疾证等级依据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一、为了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可发给残疾人证。

三、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地方残联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省级残联统一编号,定期监督、检查发证工作。编号格式一律以地、市行政区域为编号单位,共编6位数,号前冠以省地(市)简称。

例如:北京市东城区,编号为"京东字第******号"。地、市残联审核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签字盖章,在持证人相片上加盖钢印。

县级残联认定残疾类别和分级,填发残疾人证,在填发机关栏内签字盖章,确定专人做好补发、收回、造册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残疾人证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未成年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人要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北京、天津、上海市残联负责本市残疾人证统一编号、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审核、批准责任。 四、认定发证的标准是《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对于明显残联,依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易于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残联可直接发证;县残联难以直接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请县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检查,由县残联认定发证。五、残疾人证的工本费,原则上由残疾人个人承担。

收费标准,由中国残联统一确定。对特殊困难者予以减免。

六、各级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残疾人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统计建档制度。加强监督,严防假冒伪造残疾人证。

七、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如证件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二、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一)六类残疾标准视力残疾标准 1. 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 视力残疾的分级盲: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盲 90(好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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