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卫生防疫的内容
新中国的卫生防疫事业是在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领导下创建和发展起来的。
毛泽东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卫生防疫事业极为关注,提出和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卫生防疫事业的重要方针,为新中国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国之初,中央政府针对当时的形势,制定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借鉴苏联疾病控制的经验和模式,国内组建起中央卫生防疫大队,分赴全国各地疫区,以作战的思路和方式,开展消灭和控制传染病的工作。
1954年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之后,国内各地陆续成立了卫生防疫站,从此全国形成了中央卫生部防疫司领导下的省、市、县三级卫生防疫机构。城市的地段医院、农村的乡镇卫生院的防保人员队伍构成防病的网络。
防疫机构与医疗机构密切合作,共同担负起辖区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各种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使这些疾病的发病率、死亡率、致残率大大降低,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了我国社会全面发展。 卫生部连续三届全国卫生会议的召开,以及关于卫生工作的四大方针的提出,为新中国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初期,毛泽东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了艰巨的疫病防治工作。各种传染病得到了控制。
到现在,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逐渐成熟,传染病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2.关于卫生防疫的内容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依法进行监督,履行行政监督职能。2、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全区健康教育活动。
3、组织协调全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食品、职业卫生、放射、学校、公共场所、饮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等与健康相关的质量管理,负责预防性体检、卫生检测等相关机构的资质考核认证工作。4、贯彻执行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有关妇幼卫生、妇女、儿童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妇幼卫生的各项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质量监督员;负责妇幼保健、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负责监督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
5、负责公共卫生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诉讼工作。
3.“饭店业涉及的环境保护和食品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将环境管理融入饭店经营管理之中,运用环保、健康、安全理念,坚持绿色管理和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使用资源的宾馆(酒店)。
其核心是为顾客提供符合环保、有利于人体健康要求的绿色客房和绿色餐饮,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是国际通用的“生态标志”和环境品牌。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主要有三个特点:安全、健康、环保。安全是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一个基本特征,主要关注的是宾馆(酒店)行业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这两个因素。
健康是指为宾馆(酒店)行业消费者提供有益于大众的身心健康的服务和产品。环保主要是指宾馆(酒店)在经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节能降耗,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同时,由于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创建、实施与保持将是一个持续的发展过程,在标准中根据企业在提供绿色服务,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的不同程度的改进,绿色环保宾馆(酒店)分为A级到AAAAA级共五个等级,以鼓励企业持续不断的努力。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原则是:自觉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饭店经营不产生扰民问题,采用清洁燃料,不烧原煤;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植物食品;不使用一次性发泡餐盒和造成资源浪费的一次性餐具,餐具有完备的消毒措施;积极经营绿色无污染食品,做到餐桌无公害;提倡节约,能主动建议顾客带走剩余食品;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体现绿色风格;服务员服饰整洁,室内外设置有环境公益宣传画或警语;推行标准化管理,符合卫生防疫标准。
一、等级划分及标识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分为五个等级,根据企业在提供绿色服务、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不同程度的努力,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共五个等级。AAAAA级为最高级。
1、A级 表示饭店符合国家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并已开始实施一些改善环境的措施,在关键的环境原则方面已作了时间上的承诺。 2、AA级 表示宾馆(酒店)在为消费者提供绿色服务、减少企业运营对环境的影响方面已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3、AAA级 表示宾馆(酒店)通过持续不断地实践,在保护生态和合理使用资源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步,在本地区宾馆(酒店)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4、AAAA级 表示宾馆(酒店)的服务与设施在提高生态效益的实践中,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并不断提出新的创举,处于国内宾馆(酒店)行业领先地位。
5、AAAAA级 表示宾馆(酒店)的生态效益在世界宾馆(酒店)业处于领先地位,其不断改进的各项举措,为国内外酒店采纳和效仿。 二、评定方法和管理原则 1、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评定采取企业自愿申请,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评审。
2、企业参照绿色环保宾馆(酒店)评定条件及自我评估表,开展实施活动。企业根据实施结果,填写有关评估材料报各市(地)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在地、市评选的基础上,开展自治区评选表彰活动。凡申报受自治区表彰的“绿色环保酒店(宾馆)”须向所在地的地、市宣传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报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等联合组成“绿色环保酒店(宾馆)”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指导、协调和评审工作。各地推荐“绿色环保酒店(宾馆)”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0日。
4、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委派审核组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并确定等级。 5、一个企业评定一个等级,如果企业由若干分店组成,应按各店的实际情况分别评定等级。
如果是连锁店,可以统一申报,一次评定。 6、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市的推荐意见,对推荐的酒店(宾馆)进行审定、考核。
经审定、考核的“绿色环保酒店(宾馆)”,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发文表彰,授予相应等级的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标志奖牌,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7、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全区的“绿色环保酒店(宾馆)”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全区“绿色环保酒店(宾馆)”创建工作的培训、学习、交流、考察、日常指导工作等活动。
经评定的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符合条件的,保留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称号。在此期间,应企业的申请,可安排进行晋级评定。
8、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标志牌由自治区绿色环保宾馆(酒店)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统一制作、颁发,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擅用。 9、企业在使用标志期间,一经发现与标准不符或给消费者带来直接的、间接的利益损害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摘牌等处理。
饭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星级宾馆(酒店)受到降低星级或取消星级饭店称号处理者,一年之内不得参与评定或评为绿色环保宾馆(酒店)。 三、评定条件 (一)绿色管理 1、遵章守法。
宾馆(酒店)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