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丢失补正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24日16:40:03

1.护士执业证书丢失怎么补办,需要些什么东西

一、补办材料:

1、填写补办申请表,本人遗失情况说明,登报挂失(省级报刊,须刊登资格证书编号)

2、由单位开具的证明一份。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

5、护士注册登记表一份(由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

6、近期免冠照小二寸白底照片2张。

二、补办流程:

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在每年的5月中旬、10月中旬交市卫生人才中心进行审核。

2、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我中心将以上材料交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

3、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通知申请人前去补办资格证书

2.护士执业证正本丢失如何补办

办事规程:

一、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证遗失补办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护士条例》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行政审批条件(前置条件)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用A4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1、在成都日报或四川日报登报公告。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

3、本人遗失情况说明。

4、《护士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黑白或彩色均可)。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要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格可在新都区政务中心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新都区卫生信息网下载。

七、行政审批程序

(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

第一步:区属医疗机构及在区卫生局注册的工矿、民营医疗机构中获得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其所在执业机构;

第二步:由所在执业机构统一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出

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三步:区卫生局审核合格,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二)内部审批流程

1、窗口受理

2、提出审查建议

3、行政许可科科长签署审查意见

4、分管局领导签署审查意见

5、制作证书或初审意见(或不予批准通知书)

6、经办人整理资料提交窗口

7、窗口发件

八、行政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

每五年进行年审

十一、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十二、事项类型

承诺件

十三、目前是否在中心办理

十四、是否网上预审

3.我的护士执业证书不小心遗失了请问要怎么样才能补办到呢

申请补办,具体如下:

办事规程: 第一步

自遗失之日起在省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

第二步

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成华区卫生局窗口提交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三步

区卫生局审核合格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 1、在省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的公告原件及复印件。(不能从报刊上剪贴)

(所有提交的材料请按下列目录装入标准档案袋中)

2、本人遗失情况说明及单位证明一份。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护士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成都市护士注册登记表一份(由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

6、小二寸照片2张。

4.护士执业证丢失以后怎么办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当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补办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刊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遗失证书种类,并声明作废);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现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并说明遗失原因; (四)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其一者。

提交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 (五)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复印件、报刊遗失声明(剪下刊登部分)使用A4复印纸粘贴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按照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交当地县(市)卫生局,然后集中到市(州)卫生局审核,审核合格后统一送省卫生厅办理。

无论遗失《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之一或两者俱失,重新办理《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发证日期如实填写补证时间。

5.信息修改,遗失该怎么补办/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须知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办需知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注册申请表》;

2、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

3、原《护士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1)原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在省外或在注册机关外(跨市)取得的护士资格证书,还需提交以下材料:A、考试所在考点出具的《取得护士资格未办护士执业证书证明》;B、考试合格分数证明;C、取得护士资格公布文复印件(考点或考区加盖验证章);

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中止注册两年以上,或按照《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还应提交到拟聘用单位所在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每人一个纸质档案袋封装,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二、补办程序:

1、公告。

2、领表。

3、拟聘用单位进行初审。申请者按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

注:各种资料均应使用A4纸;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应包括身份证正反两面;申请表上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4、录入信息。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者,单位需进行信息录入。

5、由拟聘用单位报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6、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办理新证。

7、申请人领取新证。

三、受理部门:护士执业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所在地的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四、收费: 8元/证

五、审批时限: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审核办结。

6.护士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要承担哪些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7.护士执业证丢失怎么办

到原发证地点申请补发,你可以参考一下广东护士执业证遗失补证申请材料:

1.个人填写《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医疗机构及注册机关意见。

2.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与原件相符”字样以及医疗机构、卫生局盖章)

3.刊登报纸原件,报纸原件必须是一整页,可比看得出报纸的名称及版面。

4. 使用的照片为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半身照。(要求彩色光面相纸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头像清晰,照片尺寸为48毫米*33毫米,艺术照、大头贴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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