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2023年05月06日10:48:03
1、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单位及其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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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