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后,能否再行主张违约金?

2024年05月31日08:37:11

在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引发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作为守约方仍然有权要求违约方依照合同的具体约定,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至于在合同因无效、撤销或者终止等原因丧失法律效力时,合同中所规定的那些关于解决争议方式的条款的效力,则不应受到任何影响。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条款本身是相对独立于合同其他条款之外的另一类条款,它通常是由当事人为了在合同效力终止或者被否定之后,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务而预先设定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条款。
因此,即使合同效力终止或者被否定,违约金条款也不会因此而失去其效力,否则这样的约定将会变得毫无实际意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