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监事的职责有哪些?

2024年06月05日08:41:38

一、监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监督董事及高管的违法行为,如情节严重且公司章程支持的,有权进行罢免;
2.检查与纠正公司财务,确保符合法律规定,若发现相关人员需承担责任,也需进行追责;
3.监管企业经营状况,若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展开调查。
二、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出的监事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权。
其主要职责包括:
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
检查公司管理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要求管理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以及执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力。
三、监事会成员应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若主席无法履行职责,则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代为主持会议。
同时,股份公司监事会可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
(一)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