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如愿重新缔结姻缘,则可随时申请复婚。然而,复婚需向婚姻登记部门再次办理结婚注册。法律明确规定,无论是否真正想离婚,只要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离婚登记,则婚姻关系随之解除,因此,所谓“假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与实际离婚无异。导致“假离婚”现象的因素众多,如子女入学、户口迁移,逃避计生政策,躲避抚养义务,以及企业分房、出国便利等。甚至,有些人以达成离婚目的为出发点,通过各种借口欺骗伴侣,从而取得分手的机会,然后又拒绝复婚,对伴侣造成情感伤害,或在财产分配中获益。“假离婚”涉及法律、财产等诸多风险。首先,如果对方不愿复婚,那么“假离婚”将变为真实的离婚。其次,财产分割问题无法挽回。例如,若离婚时约定房产归某一方所有,但该方反悔,拒绝复婚,另一方将陷入困境,无法改变财产归属。最后,一旦离婚,双方将失去互相继承的权利,也无法要求对方提供生活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