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决定结束共住生活,各立门户的状态。根据一般规则,即使夫妻仍共同栖息于同一住所,若已分室而居且互不干涉长达两周年,即可看作在法律层面实质性地达成了分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