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需签订劳动合同

2024年06月06日13:34:32

入职时应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通常包含在其中。
已建立雇佣关系而尚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于一个月内补签。
劳动合同的期限需明确,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不足一年的为三个月以下,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至三年的为一年以上,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及以上的,最长可达六个月不等。
同一雇主对同一个人只有一次试用期的机会。
若仅在合同中提及试用期,则视为无效,实际工作时间即为合同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