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赔偿责任解析

2024年06月08日18:33:37

若确定了加害者,则主要责任由其或相关责任人承担;
反之,若未找到加害者,我们将全权负责。
如果已确认加害者,且其或应负责任之人无法承担全部赔偿,先由其尽全力支付,余下部分由我们承担。
这表明,在责任分配上,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具有优先顺序。
完成补充责任后,我们有权向加害者或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