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育有子女可否申请减免抚养费

2024年06月13日13:47:56

再婚后生育子女,若抚养费用超出自身承受范围,可主张适当减免。
在经济和责任未改变的情况下,若其薪资有所增长,那么请求调低抚养费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难以成立。
【法律依据】,无法得到支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虽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夫或妻也有合理处分个人收入的权利,不能因未与现任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即认定支付的抚养费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除非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明显超过其负担能力或者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