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购房合同时,可依次完成以下步骤以办理房屋产权证: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并尝试补签合同;其次,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证件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最后,在收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买卖双方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以及印章等,缴纳相应税费后即可完成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