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死刑辩护需落实以下措施:1. 未聘请辩护人员者,应由警方主动依法指派。2. 证言采集过程中,律师须在场见证或留存相关录音/录像资料。3. 确保辩护人享有调查取证与鉴定申请的权利。4. 赋予辩护人参与侦查辨认及提取鉴定检材的权限。5. 确保所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均能充分了解控方证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