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车套牌量刑

2024年07月01日08:39:51

1.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标志者,由交管部门收缴并扣留机动车,处以十天以下拘留和一千至三千元罚款;
如涉及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使用他人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者,由交管部门收缴并扣留机动车,处以两千至五千元罚款。
若当事人能提供合法证明或补办相关手续,应及时归还机动车。
3.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对于套牌车的处罚力度已相当严厉,包括扣车及罚款。
若套牌车被扣留后,当事人未能在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未补办相关手续或不接受处理,且经交管部门通知及公告3个月仍未处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