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判刑

2024年07月06日18:38: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吸收客户资金过程中不将其存入账户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损失,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