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安置房能否进行转让

2024年07月06日18:35:44

对于农房安置事宜,房主已获得全权拥有,方可转让;
反之,未取得全权的则不得转让。
所谓安置房,系政府因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设施建造之需,为拆迁住户提供生活安置而兴建的住宅。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