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应探讨

2024年07月09日18:39:58

具备如下条件的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诉讼中具法律效力:
(一)签订主体须拥有真实可行使的民事行为能力,如若一方当事人在签署婚前协议时,承载行为能力的智力状况未能通过鉴定确认,那么此份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二)协议内容需真实反映各方意愿,若存在欺诈、威胁等违反自愿原则的情况,则协议无效;
(三)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四)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呈现。
夫妻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