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不起诉包括六类情况:(1)因案情轻微,社会危害有限而被视为非犯罪;(2)犯罪行为超过追诉期限;(3)经特殊赦免条例免于刑罚;(4)刑法宣告属于告知方可处理之罪行,未进行告知或撤回告知;(5)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死亡;以及(6)其他依法律规定应免于追究刑事责任者。【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