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监护人的责任

2024年07月12日18:50:55

1、保障被监护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监护人需确保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被侵害,妥善安排被监护人的生活起居以及维护其财产利益,代理被监护人事宜,并在被监护人权益受损时代为诉讼。
2、履行对被监护人的管教责任。
监护人须对子女开设的学习课程进行管理与指导,应对其可能导致民事侵权的行为负责,积极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受监护者进行教育,并协同校园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与保护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