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均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并不会因此承受额外的后果及影响。另外,我国法院在处理相关事宜时,亦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无论由谁首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上,均会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公正处理。因此,我们鼓励每一位当事人,只要认为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维系且确信双方之间的感情已彻底破裂,便可放心大胆地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