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与财产分配间并无直接关联,然无过方得以请求有过错方作出补偿。若在离婚过程中,双方无法自行达成财产分配协议,则需交由人民法院依照实际情况进行决策,以维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性的合法权益作为基本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