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法定程序的规定

2024年07月16日13:51:49

2. 人民法院以合议庭形式对减刑案进行审查。
法院在接到执行机关的减刑申请后,不可随意做出决定,应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核。
此流程通常为书面审查,审查重点包括提请程序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以及罪犯是否满足减刑标准等事项。
3. 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审核结束后,若法院合议庭确认执行机关的请求程序合法,且罪犯确实有悔过或立功行为,符合减刑法定条件,则应裁定予以减刑;
反之,若不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则应裁定不予减刑。
对于裁定予以减刑的,法院需制作裁定书并送达给提出减刑申请的执行机关。
4.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这意味着减刑须由相关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决,执行机关无权自行决定减刑;
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必须基于执行机关的申请,而不能在其未提出申请时主动受理,更不能直接作出减刑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