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未及时分割的情况下,如有遗嘱则按其执行,有遗赠抚养协议者也遵循此约定。若无相关文献,将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继承。依据我过法律,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如无前者,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一)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二)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在分配遗产时获得更多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