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单位无权继承遗产。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通过立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的外的人,此时单位则可作为接收方获得该部分财产。鉴于继承权仅属自然人享有且受法律保护,单位因无相应权利故无法参与遗产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