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各类组织,对于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若对行政处罚表示异议,当事人可依法寻求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