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以下财产将视为个人资产,不参与分配:1. 一方在结婚前拥有的财产;2. 专门用于个人生活的物品;3. 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4. 遗嘱或赠予明确规定仅归属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离婚期间,以下财产将视为个人资产,不参与分配:1. 一方在结婚前拥有的财产;2. 专门用于个人生活的物品;3. 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4. 遗嘱或赠予明确规定仅归属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