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形式分类为

2024年10月25日18:45:34

遗嘱继承的形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其一,公证遗嘱,它是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能有效避免纠纷,保障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其在形式上较为简便,但需确保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
其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其四,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五,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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