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函[2012]24号
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变更的申请》(南防军核字〔2012〕第2号)收悉。经审查,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我局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魏华钧变更为白兆昊。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发布文号: 国核安函[2012]24号
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变更的申请》(南防军核字〔2012〕第2号)收悉。经审查,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我局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魏华钧变更为白兆昊。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