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9:54:09
发布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
发布文号: 闽教基[2011]6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各地要对辖区内所有非公办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全面调查模底,全面掌握学校规模、校产归属、经费来源、教师构成、收费标准、债务负担等方面情况,填写附件1和附件2报表。在此基础上,对公办改制民办、公办参与举办、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类型学校进行详细核查,确定需要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填报附件3的随附报表。

二、制订方案,限时清理。对于区域内明确和锁定的需要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普通高中改制学校,要逐校制订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校抓好落实,确保在201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对于个别公办教师较多、清理规范后办学确有困难的民办学校,可以由当地政府采取组织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方式,给予其不超过三年的支持。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普通高中改制学校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统计填报和清理规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与发改、物价、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理规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级将加强督促检查,对于瞒报、漏报或清理规范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的情况统计表请于2011年12月23日前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和监察室汇总。联系人:张承生,石少龙,联系电话:0591-87091215,88788908,传真:0591-87850907,邮箱:jjc7850907@163.com,jytjcs@163.com。

附件:1.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情况调查表(一校一表)

2.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计表

3.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1〕7号) (略)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非公办的普通高中学校调查表

(一校一表)

学校名称(盖章):

基本情况
学校举办者
 批准部门
 
办学许可证号
 学校类别( )
a.高级中学 b.完全中学  c. 十二年一贯制
民办非企业
登记证号
 
教学班数
 
学生人数
 其中高中学生人数
 
学校法定代表人和校级领导情况
1.学校法定代表人姓名(  );
2.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在编公办教师(  )(填是或否);
3.是否有在编公办教师担任学校校级领导(  )(填是或否)。
教师情况
1.教职工人数( ),专任教师人数( ),其中:在编公办教师人数( ),退休公办教师人数( ),非公办教师人数( );
2.在编公办教师工资经费来源()。 a.财政 b.学费 c.财政和学费 
资产情况
1.学校占地面积( )亩,其中:由政府直接划拨地( )亩,属划拨地但转自参与举办的公办校占地( )亩,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办学校租赁( )亩,向其它单位租赁( )亩,其它( )亩;
2.学校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人及证号( );
3.校舍建筑面积(  )m2,其中:政府无偿提供( )m2,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办学校租赁( )m2,向其它单位租赁(  )m2,学校自建(  )m2,其它(  )m2;
4.教学设备总投入(  )万元,其中:政府无偿提供( )万元,向教育行政部门租赁( )万元,向其它单位租赁( )万元,社会捐赠( )万元,学校添置( )万元;
5.校园是否独立() (填是或否);
6.实验室、图书馆、操场等基本教育教学设施是否与公办学校共享() (填是或否)。
收费情况
1.是否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填是或否);
2.学费(  )元/学年,学费按(学期、学年、三年一次性)收取;
3.当地政府部门是否有拨款( ) (填是或否);
4.所收取的学费( )。
a.学校自行安排 b.办学结余与公办学校按比例分成  c.上缴财政 
5.学校负债(  )万元。
招生情况
1.是否独立招生( ) (填是或否);
2.是否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 (填是或否)。


填报人: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2:

非公办的普通高中学校统计表

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公章:

序号
所在
县(市、区)
学校名称
是否需要进一步
清理规范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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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填报人:办公电话: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