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闽教基[2011]6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省属中小学: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省中小学校各项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一些学校的校园管理工作跟不上,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到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脏、乱、差”的现象,难以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为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创造平安、文明、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校园布局和环境卫生管理
1.中小学校园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相对独立,校园绿化与建筑布局相适应,学校建设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确保校舍建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
2.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设置国旗旗杆,使用无破损、无污迹国旗,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3.创设良好校园人文环境。积极开展“五有”、“五无”校园活动,即课堂有纪律、课间有秩序、环境有品味、言行有礼貌、心中有他人;地上无痰迹纸屑、门窗无破损、墙上无污痕、桌面无刻痕、卫生无死角。种好管好花草树木,有关植物挂牌标识。校内排水通畅,道路平整,车辆停放有序,不占用学生活动空间。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教学、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责任到班、到人,定期检查评比。
4.挖掘学校办学历史和文化内涵,校园文化氛围高雅大方,体现教育性、科学性。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上墙。广泛宣传和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深入开展以爱国爱乡、关心他人、感恩之心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科学利用校园空间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地图、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励志语录、师生书画作品。
5.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艺术素养。组织各类科普兴趣小组,每校设有科普栏,每班设有科普角、贴有科普画。科普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及时更新,内容健康。举办“中小学书香校园”活动,开展多形式的文化节、艺术节和艺术汇演,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每个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大力推广普通话,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语规范。
二、加强校舍和各类场所管理
1.未经申报审批,学校不得随意改变原设计校舍建筑的使用功能,不得随意拆除校舍建筑的墙体等承重构件,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2.加强校舍及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发现校舍及基础设施损坏和险情时,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证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
3.定期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4.加强实验室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实验仪器设备,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教学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加强对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建设专门的危险品库。
5.加强对图书馆、阅览室管理,生均藏书量符合国家规定,并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
6.加强计算机教室和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计算机和网络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全面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7.加强体育场地器材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维护,确保安全。
8.加强艺术专用教室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器材,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9.提高学校设施设备使用率。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制度,安排好学期使用计划,并认真实施,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
10.加强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确保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等关口,确保师生用餐清洁、卫生与安全。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
11.加强寄宿生管理,宿舍管理制度上墙,配齐配强寄宿制学校生管教师,实行夜间巡查、值班、请假登记、晚点名和查铺制度。宿舍应整洁、通风、透气,有安全通道,有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配强学校专职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问询、登记、校日值班、课间教师巡视等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带入校园。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入口关。
2.加大校园技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学校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要部位均要安装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装置,有条件的要与公安110联网。学校门口保安室要设立监控平台和报警电话,加强校园视频安全监控。
3.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定期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对不具备消防条件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建筑物要停止使用,不断完善校园消防设施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正常使用,严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
4.加强学校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校车登记备案、驾驶人资质审验、“六定”、“三严禁”管理,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动态管理,要经常告诫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定期检查楼道、楼梯、扶手、楼梯间和疏散标志照明设施完好情况,及时清理整治楼道、楼梯间的堆集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加强学生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防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6. 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应急演练,使师生掌握各类事故的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方法。
四、落实工作措施
1.制定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各地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精细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强化校长工作责任制。中小学校长是校园精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把“校园精细化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校长每天校园巡查制度,对校园管理存在的问题实行日志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时整改,不留死角。
3.建立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学校要建立校园管理的部门责任制,把各项管理任务落实到基层,校内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细化措施具体、要求明确的岗位责任,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为广大在校中小学生创造良好、文明的成长环境。
4.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把校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办学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准,列入对各校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实施校园精细化管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管理疏忽、不到位,或工作失职、渎职引发的管理事端,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评优评先时给予一票否决。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发布文号: 闽教基[2011]6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省属中小学: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省中小学校各项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一些学校的校园管理工作跟不上,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到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脏、乱、差”的现象,难以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为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创造平安、文明、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校园布局和环境卫生管理
1.中小学校园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相对独立,校园绿化与建筑布局相适应,学校建设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确保校舍建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
2.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设置国旗旗杆,使用无破损、无污迹国旗,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3.创设良好校园人文环境。积极开展“五有”、“五无”校园活动,即课堂有纪律、课间有秩序、环境有品味、言行有礼貌、心中有他人;地上无痰迹纸屑、门窗无破损、墙上无污痕、桌面无刻痕、卫生无死角。种好管好花草树木,有关植物挂牌标识。校内排水通畅,道路平整,车辆停放有序,不占用学生活动空间。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教学、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责任到班、到人,定期检查评比。
4.挖掘学校办学历史和文化内涵,校园文化氛围高雅大方,体现教育性、科学性。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上墙。广泛宣传和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深入开展以爱国爱乡、关心他人、感恩之心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科学利用校园空间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地图、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励志语录、师生书画作品。
5.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艺术素养。组织各类科普兴趣小组,每校设有科普栏,每班设有科普角、贴有科普画。科普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及时更新,内容健康。举办“中小学书香校园”活动,开展多形式的文化节、艺术节和艺术汇演,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每个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大力推广普通话,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语规范。
二、加强校舍和各类场所管理
1.未经申报审批,学校不得随意改变原设计校舍建筑的使用功能,不得随意拆除校舍建筑的墙体等承重构件,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2.加强校舍及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发现校舍及基础设施损坏和险情时,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证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
3.定期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4.加强实验室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实验仪器设备,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教学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加强对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建设专门的危险品库。
5.加强对图书馆、阅览室管理,生均藏书量符合国家规定,并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
6.加强计算机教室和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计算机和网络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全面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7.加强体育场地器材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维护,确保安全。
8.加强艺术专用教室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器材,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9.提高学校设施设备使用率。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制度,安排好学期使用计划,并认真实施,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
10.加强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确保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等关口,确保师生用餐清洁、卫生与安全。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
11.加强寄宿生管理,宿舍管理制度上墙,配齐配强寄宿制学校生管教师,实行夜间巡查、值班、请假登记、晚点名和查铺制度。宿舍应整洁、通风、透气,有安全通道,有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配强学校专职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问询、登记、校日值班、课间教师巡视等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带入校园。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入口关。
2.加大校园技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学校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要部位均要安装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装置,有条件的要与公安110联网。学校门口保安室要设立监控平台和报警电话,加强校园视频安全监控。
3.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定期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对不具备消防条件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建筑物要停止使用,不断完善校园消防设施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正常使用,严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
4.加强学校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校车登记备案、驾驶人资质审验、“六定”、“三严禁”管理,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动态管理,要经常告诫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定期检查楼道、楼梯、扶手、楼梯间和疏散标志照明设施完好情况,及时清理整治楼道、楼梯间的堆集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加强学生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防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6. 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应急演练,使师生掌握各类事故的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方法。
四、落实工作措施
1.制定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各地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精细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强化校长工作责任制。中小学校长是校园精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把“校园精细化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校长每天校园巡查制度,对校园管理存在的问题实行日志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时整改,不留死角。
3.建立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学校要建立校园管理的部门责任制,把各项管理任务落实到基层,校内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细化措施具体、要求明确的岗位责任,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为广大在校中小学生创造良好、文明的成长环境。
4.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把校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办学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准,列入对各校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实施校园精细化管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管理疏忽、不到位,或工作失职、渎职引发的管理事端,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评优评先时给予一票否决。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