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浙教办考[2011]13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以下简称机考考点)建设,确保上机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机考考点建设和检查验收工作由当地教育局总负责,各地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机考考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机考考点检查验收联合工作小组,具体抓好此项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技术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教育局的领导下,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在落实过程中各部门之间要相互沟通,扎实推进。
二、严格检查验收标准。检查验收工作要严格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0〕112号)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为基本要求和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机考考点,要限期整改。
三、统筹安排。各地要根据明年上、下半年可能参考人员规模做好预测,统筹财力、物力和场地,克服困难,确保机考顺利实施。2012年1月中旬前,各考区完成达标考点的机位数不少于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考试50%考生的需求,考生多的考区,达标机考考点机位数必须满足当次考试的需要;2012年7月中旬前,达标机考考点的机位数能满足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全部考生的需求,考点、考场相关辅助设备、设施要全部到位。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0〕112号),结合我省新课改高考进程安排,为确保投入使用的机考考点数、质量达到考试要求,保障考试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一)机房软硬件设备是否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0〕112号)要求。
(二)机房辅件(机位物质隔离、不间断电源(ups))是否符合考试的规定要求:考试机之间物质(材料)隔离达到考生坐姿时前后左右显示器不能通视;机位间的隔板高度高于显示器不少于15公分;长度位于机位两侧,键盘拉开时,超出其距离不少于15公分;每个考场中的服务器须单独配备不间断电源。
(三)系统管理员的资质、数量配备是否达到机考的规定要求。
二、检查验收时间
原则上,机考考点的检查验收每年上、下半年各安排1次;依据每次机考考试的时间安排,各设区市须在每次开考前2个月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并书面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检查验收程序与方法
省教育厅联合检(抽)查验收工作在各设区市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一)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教育技术中心在教育局领导下,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合格机考考点组织联合检查,按各自职能进行,共同商议和签署验收意见,并向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局报告检查验收情况,向受检考点回馈检查验收情况并根据设区市、县(市、区)高校招委(教育局)意见,上半年在7月底前,下半年在次年1月底前由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达标考点汇总表》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
(二)省教育厅联合检查验收组依据各设区市上报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达标考点汇总表》,对考点进行检查或重点抽查、审核,合格者发文确认;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见。
(三)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配合当地教育技术中心对检查验收不合格考点督促整改后,按上述程序重新填表上报。
(四)县(市、区)对机考考点的检查验收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指导招考机构、技术中心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检查验收机制。机考考点检查验收工作要求高、牵涉面广、持续时间较长,各市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考生负责、对政府负责的精神,高标准完成。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机考考点检查验收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检查验收工作中,既要统筹规划,通力合作,又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问题的研究解决。
(二)明晰职责任务。机考考点学校主要做好机房软硬件装备的配置、调试(备)、机位物质隔离、系统管理员选聘等工作的落实,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并进行及时整改;招生考试机构主要做好机考考点申报,配合教育技术中心做好考点软硬件装备配置、检查、整改、验收协调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机房机位物质隔离、措施落实及系统管理员的培训等工作;教育技术中心主要做好考点软硬件装备(含不间断电源)检查验收及认定,负责督促考点软硬件装备整改,对不合格考点进行复查。
(三)坚持技术标准。机考考点设备等必须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备。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考点,各地要明确整改内容及完成时限,并按程序重新验收。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表
2.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达标考点汇总表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表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达标考点汇总表
填写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1.达标:达标机房指本机房内所有的服务器(考试机)软硬件、机位物质隔离、网络设备等条件均达到配备基本要求的机房;达标服务器(考试机)是指计算机软硬件均达到配备基本要求的服务器(考试机);达标考点是指该考点软硬件,系统管理员(考场、考点)等均达到考点设置基本要求的考点。
2.合格系统管理员是指该考点参加过培训且合格的系统管理员,包括该考点的考点系统管理员、考场系统管理员。
3.此表内容由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教育技术中心共同商定填写,盖上述机构单位公章。
发布文号: 浙教办考[2011]13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以下简称机考考点)建设,确保上机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机考考点建设和检查验收工作由当地教育局总负责,各地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机考考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机考考点检查验收联合工作小组,具体抓好此项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技术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教育局的领导下,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在落实过程中各部门之间要相互沟通,扎实推进。
二、严格检查验收标准。检查验收工作要严格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0〕112号)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为基本要求和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机考考点,要限期整改。
三、统筹安排。各地要根据明年上、下半年可能参考人员规模做好预测,统筹财力、物力和场地,克服困难,确保机考顺利实施。2012年1月中旬前,各考区完成达标考点的机位数不少于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考试50%考生的需求,考生多的考区,达标机考考点机位数必须满足当次考试的需要;2012年7月中旬前,达标机考考点的机位数能满足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全部考生的需求,考点、考场相关辅助设备、设施要全部到位。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0〕112号),结合我省新课改高考进程安排,为确保投入使用的机考考点数、质量达到考试要求,保障考试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一)机房软硬件设备是否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0〕112号)要求。
(二)机房辅件(机位物质隔离、不间断电源(ups))是否符合考试的规定要求:考试机之间物质(材料)隔离达到考生坐姿时前后左右显示器不能通视;机位间的隔板高度高于显示器不少于15公分;长度位于机位两侧,键盘拉开时,超出其距离不少于15公分;每个考场中的服务器须单独配备不间断电源。
(三)系统管理员的资质、数量配备是否达到机考的规定要求。
二、检查验收时间
原则上,机考考点的检查验收每年上、下半年各安排1次;依据每次机考考试的时间安排,各设区市须在每次开考前2个月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并书面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检查验收程序与方法
省教育厅联合检(抽)查验收工作在各设区市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一)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教育技术中心在教育局领导下,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合格机考考点组织联合检查,按各自职能进行,共同商议和签署验收意见,并向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局报告检查验收情况,向受检考点回馈检查验收情况并根据设区市、县(市、区)高校招委(教育局)意见,上半年在7月底前,下半年在次年1月底前由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达标考点汇总表》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
(二)省教育厅联合检查验收组依据各设区市上报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达标考点汇总表》,对考点进行检查或重点抽查、审核,合格者发文确认;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见。
(三)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配合当地教育技术中心对检查验收不合格考点督促整改后,按上述程序重新填表上报。
(四)县(市、区)对机考考点的检查验收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指导招考机构、技术中心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检查验收机制。机考考点检查验收工作要求高、牵涉面广、持续时间较长,各市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考生负责、对政府负责的精神,高标准完成。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机考考点检查验收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检查验收工作中,既要统筹规划,通力合作,又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问题的研究解决。
(二)明晰职责任务。机考考点学校主要做好机房软硬件装备的配置、调试(备)、机位物质隔离、系统管理员选聘等工作的落实,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并进行及时整改;招生考试机构主要做好机考考点申报,配合教育技术中心做好考点软硬件装备配置、检查、整改、验收协调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机房机位物质隔离、措施落实及系统管理员的培训等工作;教育技术中心主要做好考点软硬件装备(含不间断电源)检查验收及认定,负责督促考点软硬件装备整改,对不合格考点进行复查。
(三)坚持技术标准。机考考点设备等必须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考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软硬件环境装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备。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考点,各地要明确整改内容及完成时限,并按程序重新验收。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表
2.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达标考点汇总表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点检查验收表
所在地 | 招生考试机构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考点基本情况 | |||||||||
考点名称: | 考点所在地址: | ||||||||
考点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机房数 (个) | 申报服务器数 (台) | ||||||||
申报考试机数 (台) | | 网络配置情况 (机房交换机数量、性能等) | |||||||
考点检查情况 | |||||||||
软硬件装备合格机房数(个) | | 合格服务器数(台) | |||||||
合格考试机数(台) | | 不间断电源(ups)配备数 (台) | |||||||
机位物质隔离合格机房数(个) | 合格系统管理员数(人) | ||||||||
网络配置检查情况 | |||||||||
意见: 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 (盖章) 年 月 日 | 意见: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意见: 县(市、区)教育局 (盖章)年 月 日 | |||||||
意见: 市教育技术中心 (盖章) 年月 日 | 意见: 市招生考试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意见: 市教育局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达标考点汇总表
填写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序 号 | 所 在 地 | 考点名称 | 原高考考点 (打√) | 通讯地址 | 达标机房 (个) | 达标服务器 (台) | 达标考试机 (台) | 合格系统管理员(个) |
1 | ||||||||
2 | ||||||||
3 | ||||||||
4 | ||||||||
5 |
说明:1.达标:达标机房指本机房内所有的服务器(考试机)软硬件、机位物质隔离、网络设备等条件均达到配备基本要求的机房;达标服务器(考试机)是指计算机软硬件均达到配备基本要求的服务器(考试机);达标考点是指该考点软硬件,系统管理员(考场、考点)等均达到考点设置基本要求的考点。
2.合格系统管理员是指该考点参加过培训且合格的系统管理员,包括该考点的考点系统管理员、考场系统管理员。
3.此表内容由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教育技术中心共同商定填写,盖上述机构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