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委
发布文号: 沪教委人[2011]18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康复专业知识与技能,市教委决定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
现将《上海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方案》、《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方案》和《上海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根据培训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参训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附件:
1.上海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方案
2.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方案
3.上海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1:
上海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方案
为促进本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掌握有关康复知识和技能,市教委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上海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使参训教师掌握特殊儿童言语语言障碍的特点以及评估与测量方法,熟练运用一些常用的促进治疗康复方法和现代化康复技术,具备对特殊儿童进行言语语言康复的基本能力和技能。
二、培训对象
特殊教育学校中从事言语语言康复的专职教师。
各区县针对每所学校选送1名教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儿童言语和语言康复的基本理论、言语和语言功能测量和评估技术、常用的言语康复促进治疗法和现代康复技术、语言康复的方法和现代康复技术,以及常用用品用具使用方法。共96学时。
(二)培训方式
理论学习与实验操作相结合。以实验操作为主的知识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课堂教学与临床实践相结合。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从2011年4月下旬至2011年7月中旬,具体日期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每周星期四集中一天进行培训。
(三)培训地点在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五、培训考核
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后,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分课后作业、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三部分。课后作业比重20%;理论考核为闭卷笔试,比重50%;实践操作采用现场考核,比重30%。
考核合格者,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颁发证书,统一认定学分。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训的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参训教师,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工作。
七、有关要求
各区县根据培训对象落实参训教师,并将《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于4月11日前送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韦频,联系电话:62232271,电子邮箱:hsxtpx@yahoo.com.cn,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附件:1.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2.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1:
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附件2:
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区县(盖章) :
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2:
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方案
为促进本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掌握融合教育的基本理念,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基本能力,市教委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进参训教师了解融合教育的基本理念,掌握资源教室建设、运行与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对特殊儿童进行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基本技能,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基本能力。
二、培训对象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区县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巡回指导教师。
各区县选送2名资源教师、2名巡回指导教师,共计4名教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融合教育的理念与发展趋势,资源教室建设、运行与管理,特殊儿童的评估,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等。共96学时。
(二)培训方式
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观摩相结合。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从2011年9月中旬至2011年12月初,具体日期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每周安排一天集中培训。
(三)培训地点在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五、培训考核
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后,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分课后作业和书面考核。课后作业比重20%;书面考核比重80%。
考核合格者,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颁发证书,统一认定学分。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训的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参训教师,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工作。
七、有关要求
各区县根据培训对象落实参训教师,并将《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于4月11日前送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韦频,联系电话:62232271,电子邮箱:hsxtpx@yahoo.com.cn,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附件:1.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2.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1:
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附件2:
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区县(盖章) :
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3:
上海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方案
为促进本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掌握有关康复知识和技能,市教委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上海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进参训教师掌握自闭症儿童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熟练运用一些常用的自闭症儿童干预训练方法,提高对自闭症儿童进行教育训练的水平。
二、培训对象
学前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与教育的教师。
各区县选送1-2名教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学时及培训方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自闭症儿童的特点、自闭症儿童的评估、自闭症儿童干预方法(含早期干预)、自闭症儿童prt(关键性行为)训练法、自闭症儿童个别化教育方案等。共96学时。
(二)培训方式
理论学习与观摩操作相结合,知识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从2011年10月初至2011年12月底,具体日期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每周安排一天集中培训。
(三)培训地点在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五、培训考核
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后,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分课后作业和书面考核。课后作业比重20%;书面考核比重80%。
考核合格者,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颁发证书,统一认定学分。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训的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参训教师,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工作。
七、有关要求
各区县根据培训对象落实参训教师,并将《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于4月11日前送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韦频,联系电话:62232271,电子邮箱:hsxtpx@yahoo.com.cn,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附件:1.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2.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1:
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附件2:
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区县(盖章) :
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发布文号: 沪教委人[2011]18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康复专业知识与技能,市教委决定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
现将《上海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方案》、《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方案》和《上海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根据培训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参训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附件:
1.上海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方案
2.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方案
3.上海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1:
上海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方案
为促进本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掌握有关康复知识和技能,市教委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上海市特殊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使参训教师掌握特殊儿童言语语言障碍的特点以及评估与测量方法,熟练运用一些常用的促进治疗康复方法和现代化康复技术,具备对特殊儿童进行言语语言康复的基本能力和技能。
二、培训对象
特殊教育学校中从事言语语言康复的专职教师。
各区县针对每所学校选送1名教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儿童言语和语言康复的基本理论、言语和语言功能测量和评估技术、常用的言语康复促进治疗法和现代康复技术、语言康复的方法和现代康复技术,以及常用用品用具使用方法。共96学时。
(二)培训方式
理论学习与实验操作相结合。以实验操作为主的知识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课堂教学与临床实践相结合。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从2011年4月下旬至2011年7月中旬,具体日期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每周星期四集中一天进行培训。
(三)培训地点在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五、培训考核
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后,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分课后作业、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三部分。课后作业比重20%;理论考核为闭卷笔试,比重50%;实践操作采用现场考核,比重30%。
考核合格者,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颁发证书,统一认定学分。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训的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参训教师,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工作。
七、有关要求
各区县根据培训对象落实参训教师,并将《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于4月11日前送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韦频,联系电话:62232271,电子邮箱:hsxtpx@yahoo.com.cn,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附件:1.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2.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1:
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课程 | 学时 | 授课方式 |
言语治疗概述 | 4 | 课堂教学 |
呼吸障碍的评估与矫治 | 12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发声障碍的评估与矫治 | 24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共鸣障碍的评估与矫治 | 8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构音障碍治疗概述及理论基础 | 8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口部运动治疗 | 4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构音运动治疗 | 4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构音语音训练 | 4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连续语音训练 | 2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言语综合训练 | 2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语言能力评估与训练 | 8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认知能力评估与训练 | 4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语言集体康复训练 | 4 | 课堂教学/实践操作 |
见习 | 4 | 实践观摩 |
考核 | 4 | |
总计 | 96 | |
附件2:
言语语言康复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区县(盖章) :
序号 |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最后学历 | 职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邮编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2:
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方案
为促进本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掌握融合教育的基本理念,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基本能力,市教委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进参训教师了解融合教育的基本理念,掌握资源教室建设、运行与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对特殊儿童进行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基本技能,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基本能力。
二、培训对象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区县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巡回指导教师。
各区县选送2名资源教师、2名巡回指导教师,共计4名教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融合教育的理念与发展趋势,资源教室建设、运行与管理,特殊儿童的评估,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等。共96学时。
(二)培训方式
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观摩相结合。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从2011年9月中旬至2011年12月初,具体日期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每周安排一天集中培训。
(三)培训地点在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五、培训考核
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后,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分课后作业和书面考核。课后作业比重20%;书面考核比重80%。
考核合格者,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颁发证书,统一认定学分。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训的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参训教师,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工作。
七、有关要求
各区县根据培训对象落实参训教师,并将《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于4月11日前送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韦频,联系电话:62232271,电子邮箱:hsxtpx@yahoo.com.cn,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附件:1.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2.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1:
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课程 | 学时 | 授课方式 |
融合教育的基本理念 | 8 | 课堂教学 |
特殊儿童的评估 | 20 | 课堂教学 |
融合教育的课程设计与实施 | 8 | 课堂教学 |
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8 | 课堂教学 |
资源教室建设、运行与管理 | 16 | 课堂教学 |
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 | 12 | 课堂教学 |
融合教育实践中的问题与对策 | 12 | 课堂教学 |
资源教室建设与运行观摩研讨 | 8 | 实践观摩 |
考核 | 4 | |
总计 | 96 | |
附件2:
资源教师与巡回指导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区县(盖章) :
序号 |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最后学历 | 职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邮编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3:
上海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方案
为促进本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掌握有关康复知识和技能,市教委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上海市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进参训教师掌握自闭症儿童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熟练运用一些常用的自闭症儿童干预训练方法,提高对自闭症儿童进行教育训练的水平。
二、培训对象
学前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与教育的教师。
各区县选送1-2名教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学时及培训方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自闭症儿童的特点、自闭症儿童的评估、自闭症儿童干预方法(含早期干预)、自闭症儿童prt(关键性行为)训练法、自闭症儿童个别化教育方案等。共96学时。
(二)培训方式
理论学习与观摩操作相结合,知识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从2011年10月初至2011年12月底,具体日期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每周安排一天集中培训。
(三)培训地点在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五、培训考核
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后,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分课后作业和书面考核。课后作业比重20%;书面考核比重80%。
考核合格者,由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颁发证书,统一认定学分。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本次培训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训的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参训教师,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工作。
七、有关要求
各区县根据培训对象落实参训教师,并将《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于4月11日前送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韦频,联系电话:62232271,电子邮箱:hsxtpx@yahoo.com.cn,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附件:1.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2.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1:
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内容一览表
课程 | 学时 | 授课方式 |
自闭症儿童的特点 | 24 | 课堂教学 |
自闭症儿童的诊断与评估 | 16 | 课堂教学 |
自闭症儿童的康复训练与教育 | 36 | 课堂教学/实践观摩 |
自闭症儿童个别化教育方案 | 16 | 课堂教学 |
考核 | 4 | |
总计 | 96 | |
附件2:
自闭症康复训练与教育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区县(盖章) :
序号 |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最后学历 | 职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邮编 |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